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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安葬的男生"案:殡仪馆减免10万元尸体保管费

2020-11-16 13:43成都商报浏览:
  11月2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报道的“无法安葬的20岁大学男生:母亲讨要‘死亡证明’16年,尸体保管费已近20万”引发广泛关注。报道发布后,有好心人同情死者母亲胡月琴的遭遇,向她捐助了20万元,让其到殡仪馆取出儿子遗体、进行安葬。
  11月15日,胡月琴告诉记者,已经给儿子举行了告别仪式,并进行了遗体火化。此外,上海市宝山区殡仪馆考虑到她的困难,减免了10万元的尸体防腐保管费,她只需支付98600余元。胡月琴说,对于好心人给她的20万元的帮助,她会全额退回,让这些钱可以去帮助更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我没有后人,这些年有些养老金,还勉强能生活。”
  而对于医疗费用欠款一事,胡月琴没有否认。她告诉记者,2005年3月,相关部门有暂缓执行支付所欠医疗费的决定,且决定中没有设暂缓的时间,所以她可以认为是“无期限暂缓”。如果以后她收到法院重启执行的通知,或者相关部门变更暂缓执行的决定,她会按照规定付款。
  据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此前报道,今年68岁的胡月琴是同济大学印刷厂的退休职工。2003年4月3日,她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李奇乐到新华医院看病,儿子当天被确诊为急性重症胰腺炎,随后病情恶化,经过多次手术,在53天后去世,年仅20岁。当时为了给儿子治病,她花了40多万元,但还是欠新华医院12.4万元医疗费。胡月琴说,因为欠医疗费,医院一直不开具儿子的“死亡证明”,她曾多次给院长写信,甚至承诺会尽快把欠费还上,但还是无果。
  后来对医院的愤怒变成怀疑,她开始四处写信举报“新华医院医疗杀人”。但是,医院否认医疗事故,并于2003年9月将胡月琴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所欠医疗费。一审、二审医院都胜诉了,就在法院对判决执行时,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发函称,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暂缓法院对判决的执行。
  此后,胡月琴又进行了长达17年的“拉锯战”。2016年,老伴突发心梗去世,胡月琴有些措手不及。“我年龄也大了,只有尽快料理完儿子后事,才能安心地离开。”胡月琴说,她不得不改变思路,不再执拗地认定“医院医疗杀人”,而是只想讨要“死亡证明”。
  后来,经过多次到上海市信访办反映情况,2019年1月,上海市卫健委发函,胡月琴才取得儿子的“死亡证明”(复印件)。但是17年的尸体冷冻保管费已经接近20万元,她还是无力将儿子接出来,安葬。昨日,胡月琴向记者强调,如今儿子安葬了,但是她与医院的纠纷还没有结束,她会继续找律师向医院追责,追讨她支付的尸体防腐保管费及精神赔偿费。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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