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打假“童话大王”的维权战争(3)
2020-11-12 13:27正义网浏览:次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越来越好
《检察日报》:前几天,我们看到您在微博上给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赞。我们也注意到,您微博里还有一个“郑渊洁眼中的全国各地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效率排行榜”。通过多年打假经历,您觉得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有什么变化?有哪些令您印象深刻的举措?
郑渊洁:我觉得在中国的著作权人里,像我这样全方位地打击盗版、抄袭,还有商标、商号、网络侵权,而且坚持这么多年、维权经验这么丰富的并不多,因此我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前些年,打击盗版比较困难,风险成本相对比较高。就像我前面说的2011年那个经历,需要克服很多困难,耗费很多精力。但是这几年,我们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越来越大,现在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越来越低了。可以说,足不出户就能维权成功。
今年8月,我通过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的官方微博,实名举报“哈尔滨市道里区皮皮鲁代驾服务部”擅自使用“皮皮鲁”作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随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马上进行了处理。经过沟通,相关部门依法要求这家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快速注销了公司的字号,然后在官方微博上给我答复。整个过程只用了20个小时。
不过,也有一个建议,就是建议商标权保护也要与时俱进。因为商标权领域目前还存在着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可能注册一个商标就花几百块钱,但是要维权可能就得花费成千上万元,还要耗费很多精力。不过,我相信商标权领域的保护也会越来越好,越来越规范。
《检察日报》:检察机关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力量,十分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履职。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三)》。另外,我们还开展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每年都发布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等。您举报的“亿元盗版王国”案件就是淮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对于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做法,您有何评价?
郑渊洁:在这个“亿元盗版王国”案件里,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深入的观察。我想特别感谢一名女检察官,就是淮安市检察院的李玥。她在办案过程中非常专业,职业素质非常过硬。关于这个案子,她提起公诉时的庭审直播我全程都看了,后来央视也专门对她进行了采访。
《检察日报》:近期,我们检察机关又有一个新鲜出炉的“大动作”:11月6日,最高检以内部综合办案组织形式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快探索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由一个部门统一办理,加强对这类案件趋势、规律的分析研判,研究调整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对于这个做法,您怎么看?
郑渊洁: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远见的措施。对著作权人来讲,是一个很大的利好,让我对以后的维权更加有信心了。这说明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而且也能够更好地通过司法监督来保护知识产权。从更深层次来讲,这么有力的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对提升我国文化实力、促进社会治理也会有很深远的作用。
期待司法机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检察日报》:民法典的实施,将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产生深远意义。您认为这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您对完善著作权法有什么建议?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也在不断完善,您对与著作权相关的刑事立法有什么建议?
郑渊洁:前段时间,我受邀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了自己的意见。我认为这次著作权法修改会使得著作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地保护,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1989年,我跟一个电影制片厂签合同,只授权了拍摄《舒克与贝塔》影视作品的权利,没有授权衍生作品。但那边不仅拍了动画片,还出了书,做了印有相关字样的衣服。现行著作权法在这方面规定比较模糊,只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所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就导致我在维权过程中非常艰难,不过经过许多波折,最后还是维权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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