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
PC版

涉案300亿!特大跨国网络赌博团伙覆灭(2)

2020-11-10 12:42检察日报浏览:

  存在赌场定性和网络赌博证据不易固定两大问题
  “这是一起典型的跨国网络开设赌场案件,违法犯罪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多、手段隐蔽,特别是需要到境外进行取证和抓捕,案件办理难度很大。”回忆起一年多的办案经历,张家港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郭俊成思绪万千。
  在案件初查阶段,应公安机关邀请,张家港市检察院指定了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郭俊成参与引导调查取证。
  提前介入该案后,郭俊成意识到当前存在赌场定性和网络赌博证据不易固定两大问题。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存在经营行为,前者须存在经营赌场的实质行为,而经营行为并非赌博罪的责任要素。因此,要想准确认定犯罪,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而与其他犯罪形式相比,网络赌博犯罪依托于虚拟的互联网平台,如果不能提前固定好证据,很多关键证据往往容易消失或损毁,影响其证明效力。
  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郭俊成决定引导侦查人员双管齐下,从证据上基本固定了该赌博网站招揽赌客的方式、赌博游戏的玩法、赌客参与赌博的流程等证据。
  一方面,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以赌客身份加入赌博网站的QQ群,佯装参与赌博,实则严格按照证据标准要求,录制网上赌博每一步操作过程。经侦查发现,黄某法带领的赌博公司内部分工明确,分别设立了财务组、推广组、客服组、技术维护组、行政组等多个部门。推广组被称为前台,活跃在吸引赌客的第一线。
  据不完全统计,在“黄氏家族”控制的29个赌博网站中,光输掉50万元以上的赌客就有50余人,输掉百万元以上的赌客也有20余人。在刺激的网络赌博游戏中,赌客源源不断地下注,最终的赢家只会是抽头渔利的赌场。
  另一方面,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假借被赌场薪水高又轻松的工作吸引,以找工作的名义打入内部,详细询问如何加入赌博公司、加入后的工资待遇、办公地点、安全状况等情况。
  据了解,如前台团队除了获得基本工资,还能按照各自引流的赌客所赌输的资金按比例抽取分成,一名普通前台员工刚入职薪资在每月5000元左右,如果所在小组业绩好,单人甚至每月能获取4万至5万元的分成。
  在境外窝点,共有超过400名工作人员在为“大巨人公司”工作。这些员工多是经亲戚朋友介绍,觉得工作轻松工资又高便来到境外。为了逃避打击风险,只要公司员工到达境外,护照就会被收走由专人保管。
  引导侦查机关固定涉案赌资数额、账户等核心证据
  2018年6月,侦查机关对该起案件立案后,检察官开始转变重点,引导侦查机关根据银行转账、资金流向固定涉案赌资数额、账户等核心证据。
  检察官发现,该犯罪团伙为了逃避监管、洗白非法所得,通过购买国内居民的银行卡和空壳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赌资资金转移和交换,涉案银行卡超过2万张。除了境外日常运营开支,公司大部分盈利借助地下钱庄变现,由职业取钱人取现进入国内的“黄氏家族”成员手中,供他们挥霍使用,或通过投资合法生意进行洗白。
  为获取该案核心电子证据,2019年8月,郭俊成会同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赶赴菲律宾、柬埔寨等犯罪团伙所在地现场查勘。通过国际司法协助,检察官与办案民警一起和柬埔寨相关执法机关进行谈判对接,就开展抓捕行动时,如何确保取证的合法性、调取到核心证据如何保存等问题反复交涉、协商,最终获得柬埔寨方面的支持,从上百台扣押的电脑中找到关键人员的电脑,成功取得了完整的财务数据。
  “正是因为有了从柬埔寨获得的这些充值明细、资金流水、工资发放明细等数据,我们可以从中了解整个赌场盈利情况,梳理出每个涉案人员具体的工号、业绩、收入等详细情况,这对认定每个人的犯罪数额、进行定罪处罚起到了关键作用。”郭俊成说。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