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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盗”潜逃21年 归案后仍不悔改(2)

2020-11-10 12:40 检察日报浏览:

  思前想后,葛金山只能用“次日交易”的谎言稳住对方,与陈某、付某携带69.98公斤黄金仓皇出逃。他们多次变换交通工具,辗转奔向天津火车站。考虑到带这么多黄金容易暴露,葛金山反复研究天津地图后,决定将黄金沉入天津水上公园湖中。
  当晚,葛金山前往水上公园考察了沉金地点,发现一个位置偏僻、人迹罕至的备用码头,他认为此地是个天然的沉金处。翌日一早,三人租了两条船,一条船上放一半黄金,到达选定的地点后,两条船划到一起并排停放,三人将黄金合到一个行李箱中,再从两船中间的缝隙小心沉入湖底。葛金山默默记下了沉金的位置:“距离岸边五六米,距离码头七八步,歪脖柳树树叶一侧。”
  亡命天涯,终落法网
  沉金之后,葛金山安排陈某、付某坐飞机去上海,自己则开启了21年的逃亡生涯。在潜逃的前几年,葛金山始终挂念着沉湖的黄金,不时潜回天津水上公园,租船到码头附近偷偷搜索,但无论他怎么扩大范围,却始终没有找到黄金。
  那时,葛金山意识到事情可能已经败露,黄金应该已被捞走。在其沉金逃跑后不久,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原反贪部门就接到了友谊集团的举报,随后便对葛金山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办案机关以葛金山的表弟陈某、付某为突破口,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就在天津水上公园起获了黄金。
  从东部的淮阴、南京,到西部的贵州、边陲的新疆……二十多年来,葛金山一路躲藏,小心隐藏身份。身上带的钱被他赌博挥霍殆尽之后,生活变得更加不如意。明知走投无路,但他也没想过投案自首,一心只想继续逃避处罚。最终,2019年9月他在新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被西城区监委“天网追逃”行动组押解回京接受调查。
  2019年12月23日,葛金山涉嫌贪污一案调查终结,移送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核实了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了葛金山,进一步巩固了葛金山的供述,听取了辩护人意见。2020年1月29日,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提起公诉。8月,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过程中,葛金山仍不知悔悟,当庭翻供,妄图以偷换概念、避重就轻的方式为自己辩解,为逃避处罚做“最后挣扎”,检察官充分结合在案证据进行了有力答辩。最终,法庭认可检察机关的指控,葛金山得到了迟到二十多年但注定无法逃脱的惩罚。(简洁 王丹凤)(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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