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承包的猕猴桃地种2000余株罂粟获刑
2020-10-20 13:39正义网浏览:次
猕猴桃地开着罂粟花 清点后竟有2000余株
日前,由陕西省周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周至县是全国驰名的猕猴桃之乡。4月,周至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片猕猴桃地里竟开着罂粟花,红色的花朵在还没有挂果的猕猴桃树株里显得颇为醒目。经查,这片猕猴桃地位于马召镇,是村民周某的承包地。
据查,周某每年靠自己承包的猕猴桃地本来有着不错的收入,但他仍不满足。周至县大部依秦岭脚下,其土壤适合种罂粟,周某便在自己的猕猴桃地里套种起罂粟。经现场清点,周某种植的罂粟共有2000余株。
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9月初,周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周某提起公诉。考虑到周某积极配合铲除罂粟,系初犯,且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了对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某服判。
(岳红革 王楠楠)(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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