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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纠集笼络吸毒刑满释放人员讨债 19人涉黑团伙获刑

2020-09-15 19:13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商洛9月15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牛亚军)为攫取经济利益,从事职业非法高利放贷活动,以宴请、提供免费毒品、支付索债费用等方式纠集、笼络吸毒或有前科人员非法讨要债务……以杨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经陕西省柞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柞水县法院对杨甲、杨乙等19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 
  经查,被告人杨甲、杨乙系同胞兄弟,二人均有犯罪前科。1983年至2008年,杨氏兄弟曾因犯抢劫、敲诈勒索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二人并未因此而改过自新,继续恃强凌弱,在当地恶名远扬。自2011年开始,被告人杨甲、杨乙在陕西省镇安县范围内进行职业非法高利放贷以攫取经济利益。
  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杨甲、杨乙先后通过宴请、提供免费毒品、支付索债费用等方式纠集、笼络吸毒或有前科人员参与帮忙非法讨要债务,逐渐形成了以杨氏兄弟为核心的职业非法高利放贷犯罪团伙。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镇安县城乡盘据多年,采取非法拘禁、殴打、威胁、敲诈勒索等方式向暴力讨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抢劫、容留他人吸毒、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涉赌涉毒。
  此外,该组织长期横行乡里,为非作恶,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共作案33起,殴打、威胁、拘禁、滋扰群众30余名,致轻伤3人,轻微伤10人,致1人服毒自杀,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达30余万元,严重侵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在镇安县城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致使镇安县城乡多名群众心生恐惧,多名被害人在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选择报案或不敢通过其它正当途径举报和控告,或忍气吞声,或背井离乡,严重干扰、破坏了社会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工作秩序,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处被告人杨甲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乙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到56万元的罚金,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涉案财产依法没收。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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