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了ATM机后报警 称自己想进看守所远离尘世
2020-09-01 19:42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8月18日凌晨两点,22岁的方某用手机导航了一个最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网点,跟着导航走了一段时间却发现自己竟然迷了路,后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在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镇前街的工商银行ATM机处。
反正都是要找银行网点,哪个都一样。进去后,他踌躇了半小时,接下来的动作既不是取钱也不是存钱,而是抡起路上捡到的砖头朝ATM机砸了七八下,ATM机的屏幕受到了严重毁坏。这,难道是抢钱?可接下来他的行为着实让大家大跌眼镜:他当场报了警,然后在那等着警察来逮捕自己,并称自己想进看守所远离尘世。方某这脑回路,我们似乎理解不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只见该男子已经伸出双手,准备好戴上手铐,并让民警赶紧把自己带走。这犯了事要跑,隐姓埋名不想被抓的人倒是多见,而这迫不及待催警察给自己赶紧带走的倒是少见了。
民警了解完ATM机被砸的经过后,问方某为什么想要坐牢,方某答道,“我比较懒,不想去工厂上班,也不想出门。”方某觉得这样下去自己迟早会饿死,就想把自己送进监狱,就有人管吃管住了。
动手干活饿不着,游手好闲饱不了。要想吃饱饭,还得埋头干。这人一旦步入社会,开始独立生活,首先要做的就是“糊自己的口”,成家后还得养家糊口。但也有人四体不勤,希望能不劳而获。据了解,方某平时比较懒惰,与家人关系还好,自己也没有负债,与别人也没有大冲突,只是觉得自己会成为家人的累赘。这不,方某就想出了个“好办法”:把自己送进监狱,就可以不给家人徒增负担了。
银行的工作人员称,被方某砸坏的ATM机,损失在1.75万元左右。目前,方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被义乌警方依法刑拘。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方某现已如其所愿被刑拘,但即便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又如愿被收监执行,在狱中一样是要参加劳动的。我国监狱法第69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第70条则规定,“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坐牢了就不用劳动?这是不是想的有点多了?
懒惰是人的天性,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懒惰的,而且人类一切的发明创造和劳动也正是为了更可持续更舒服地懒惰下去,但这些发明创造者却不是懒人。我们从不是靠天吃饭,全靠两手动弹。
在本该奋斗的年纪,想少一点,做多一点,就可以在年老岁月舒服地懒惰着走完此生。
(本期坐堂 操余芳)(责任编辑:刘晓方)
反正都是要找银行网点,哪个都一样。进去后,他踌躇了半小时,接下来的动作既不是取钱也不是存钱,而是抡起路上捡到的砖头朝ATM机砸了七八下,ATM机的屏幕受到了严重毁坏。这,难道是抢钱?可接下来他的行为着实让大家大跌眼镜:他当场报了警,然后在那等着警察来逮捕自己,并称自己想进看守所远离尘世。方某这脑回路,我们似乎理解不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只见该男子已经伸出双手,准备好戴上手铐,并让民警赶紧把自己带走。这犯了事要跑,隐姓埋名不想被抓的人倒是多见,而这迫不及待催警察给自己赶紧带走的倒是少见了。
民警了解完ATM机被砸的经过后,问方某为什么想要坐牢,方某答道,“我比较懒,不想去工厂上班,也不想出门。”方某觉得这样下去自己迟早会饿死,就想把自己送进监狱,就有人管吃管住了。
动手干活饿不着,游手好闲饱不了。要想吃饱饭,还得埋头干。这人一旦步入社会,开始独立生活,首先要做的就是“糊自己的口”,成家后还得养家糊口。但也有人四体不勤,希望能不劳而获。据了解,方某平时比较懒惰,与家人关系还好,自己也没有负债,与别人也没有大冲突,只是觉得自己会成为家人的累赘。这不,方某就想出了个“好办法”:把自己送进监狱,就可以不给家人徒增负担了。
银行的工作人员称,被方某砸坏的ATM机,损失在1.75万元左右。目前,方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被义乌警方依法刑拘。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方某现已如其所愿被刑拘,但即便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又如愿被收监执行,在狱中一样是要参加劳动的。我国监狱法第69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第70条则规定,“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坐牢了就不用劳动?这是不是想的有点多了?
懒惰是人的天性,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懒惰的,而且人类一切的发明创造和劳动也正是为了更可持续更舒服地懒惰下去,但这些发明创造者却不是懒人。我们从不是靠天吃饭,全靠两手动弹。
在本该奋斗的年纪,想少一点,做多一点,就可以在年老岁月舒服地懒惰着走完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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