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舱成了"黑油站" 男子私贩非标柴油被批捕
2020-08-28 20:17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上海8月28日电(通讯员黄迪)在既无国家许可也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码头上停靠的两艘旧船被大李用来过滤和储存非标柴油,并伺机加价销售非标柴油获利。8月12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大李依法批准逮捕。
大李长期从事车用柴油运输生意,2018年10月,他听说旧码头有人要卖船,认为这是个商机。于是通过联系中介得知两艘船只虽然动力系统受损但有过滤装置,遂出资购船。到案后大李道出购船缘由,他购买船只是想用来储存柴油,一方面可以给自己跑运输的两辆车加油,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其余柴油加价销售给别人。
2019年6月,大李通过中间人从山东、宁波两处购买劣质柴油,这些柴油与标准车用柴油相比颜色较黑、气味更重。运回劣质柴油后大李就将油卸到船舱中,并通过过滤装置过滤劣质柴油,使其异味减轻、颜色更清澈。随后,大李将过滤后的柴油储存于船舱内并通过朋友圈发布柴油销售信息。陆总看到销售信息后,马上联系大李,称想要买点低价国六标准0号柴油。
2020年6月12日,大李将约16吨劣质柴油卖给了陆总所经营的上海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约7万余元。
2020年6月15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娄陆公路1127号双国码头检查并发现码头停靠着大李用于储存柴油的船只。执法人员对船舱内的柴油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测证实抽样的船舱内柴油,硫含量、闪点46.5℃、十六烷值不符合国六车用柴油标准要求,属于伪劣产品。此外,大李销售给陆总的柴油经检测证实闪点低于60℃,属危险化学品。2020年6月28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大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涉嫌非法经营罪。 (责任编辑:刘晓方)
大李长期从事车用柴油运输生意,2018年10月,他听说旧码头有人要卖船,认为这是个商机。于是通过联系中介得知两艘船只虽然动力系统受损但有过滤装置,遂出资购船。到案后大李道出购船缘由,他购买船只是想用来储存柴油,一方面可以给自己跑运输的两辆车加油,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其余柴油加价销售给别人。
2019年6月,大李通过中间人从山东、宁波两处购买劣质柴油,这些柴油与标准车用柴油相比颜色较黑、气味更重。运回劣质柴油后大李就将油卸到船舱中,并通过过滤装置过滤劣质柴油,使其异味减轻、颜色更清澈。随后,大李将过滤后的柴油储存于船舱内并通过朋友圈发布柴油销售信息。陆总看到销售信息后,马上联系大李,称想要买点低价国六标准0号柴油。
2020年6月12日,大李将约16吨劣质柴油卖给了陆总所经营的上海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约7万余元。
2020年6月15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娄陆公路1127号双国码头检查并发现码头停靠着大李用于储存柴油的船只。执法人员对船舱内的柴油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测证实抽样的船舱内柴油,硫含量、闪点46.5℃、十六烷值不符合国六车用柴油标准要求,属于伪劣产品。此外,大李销售给陆总的柴油经检测证实闪点低于60℃,属危险化学品。2020年6月28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大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涉嫌非法经营罪。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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