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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4.456亿元 兰州38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

2020-08-12 18:46甘肃政法网浏览:
       8月10日,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魏某武、许某晖等3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涉及犯罪事实17起,涉案金额4.456亿。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9年4月,被告人魏某武依托东某娱乐会所、飞某国际娱乐会所、甘肃万某某典当行等平台,以公司化管理为基础,招聘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使用暴力、殴打手段解决与顾客的争端,使用罚站、罚跪、限制人身自由、跟随滋扰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进行讨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活动,组织参赌人员赴澳门赌博,有组织地进行异性有偿陪侍和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魏某武为首,许某晖、魏某翔、魏某万等7人为骨干成员,朱某、高某武、肖某等人为其他参加者,“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称霸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盘旋路及其周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先后涉嫌实施骗取贷款、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实17起,涉及罪名8个,造成6人轻伤,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悉,该案最初公安机关以普通刑事案件向城关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城关区检察院发现该案与曾经办理的一起多人寻衅滋事案有关联,认为该案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遂建议公安机关拓展侦查视野,扩大侦查范围。经并案侦查、全案综合分析后,该案最终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案件侦查阶段,城关区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在案件定性、成员认定、“打财断血”、“保护伞”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建议55条。其中,建议查封涉案房产26套、扣押涉案车辆2辆,冻结被告人魏某武及其公司、组织成员的银行账户,以彻底摧毁黑社会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
       因该案案情重大、罪名繁杂、涉案人员众多,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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