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4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犯罪嫌疑人
2020-07-30 10:53新华网浏览:次
新华社香港7月30日电 香港警方29日晚通报,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于29日下午以香港国安法规定的罪名拘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这是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首次依据香港国安法的主动执法行动。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向媒体介绍,警方得到情报并调查发现近日有团伙在社交媒体宣告成立一个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该组织有自己的纲领,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国”等,并宣称不设底线地进行斗争,以及“团结”香港所有反对派进行类似行动。此外,该组织还有相关宣言,煽动其他人加入。
警方于29日15时30分许在新界的元朗、屯门、沙田等地,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拘捕了这4名嫌疑人,其中有3名男性和1名女性,他们年龄介于16至21岁,报称都是学生。
李桂华表示,被拘捕的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以及第二十一条的罪名。
警方呼吁,香港国安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界定很清晰,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在网络上发生的相关犯罪行为也须负法律责任。
警方没有通报被捕嫌疑人的身份。有香港媒体报道,其中一人为“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责任编辑:刘晓方)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向媒体介绍,警方得到情报并调查发现近日有团伙在社交媒体宣告成立一个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该组织有自己的纲领,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国”等,并宣称不设底线地进行斗争,以及“团结”香港所有反对派进行类似行动。此外,该组织还有相关宣言,煽动其他人加入。
警方于29日15时30分许在新界的元朗、屯门、沙田等地,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拘捕了这4名嫌疑人,其中有3名男性和1名女性,他们年龄介于16至21岁,报称都是学生。
李桂华表示,被拘捕的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以及第二十一条的罪名。
警方呼吁,香港国安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界定很清晰,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在网络上发生的相关犯罪行为也须负法律责任。
警方没有通报被捕嫌疑人的身份。有香港媒体报道,其中一人为“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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