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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主任把持基层政权 强揽工程非法获利2000万余元

2020-07-22 09:08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益阳7月21日电(通讯员雷苗 符潜知)7月20日,由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生、李某秋等1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罪一案在桃江县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生长期担任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光明村村委主任、村委委员,并在村支两委大力扶植被告人李某秋,充当自己的代言人,把持光明村村支两委达十年之久。陈某生、李某秋为强揽工程、获得非法利益,以光明村村委为依托,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以陈某生、李某秋为组织者、领导者,陈某、刘某平、张某林、陈某军为骨干成员,多名被告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行动统一、利益共享,通过阻工、聚众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光明村所有97个政府工程项目,非法获利2000万余元;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随意殴打村民,并在招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公司资质进行围标,向企业相关负责人行贿,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
  该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手段,长期称霸一方,组织实施刑事犯罪8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挪用公款罪等11项罪名,严重侵蚀了基层政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产、经济、生活秩序,给当地百姓形成了极强的心理控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有1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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