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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电子烟侵蚀青少年(2)

2020-07-15 20:05经济参考报浏览:

  成分五花八门,标注缺乏规范。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克安说,传统卷烟成分复杂但相对固定,而电子烟的烟油是人工勾兑,成分更复杂,含有成瘾性尼古丁并可释放有毒有害气溶胶。大部分电子烟添加油的成分、安全摄取量、危害性等,在包装上并未明确告知。
  吸食摄入量随意,安全隐患大。许多电子烟装置,可从0至150瓦自行调节,在浓度一定的情况下,短时吸入尼古丁的量,依靠电子烟装置的“瓦数”控制。多数使用者摄取的尼古丁浓度、单位时间摄入量比较随意,其成瘾性不能无视。未成年人摄入过量尼古丁可诱发急性中毒甚至威胁生命。据了解,有美国少年在过量吸食电子烟后双肺完全衰竭,只得进行器官移植。
  披上“时尚外衣”,盯准青年人群。近年来,我国举办了多场国际电子烟加盟、分销、体验展览会。一些参展商表示“销售上要强调产品特点是大烟雾、多口味、无卷烟危害,才好卖给青少年”。某些电子烟产品可喷出大朵烟雾,很具诱惑性,有青少年看后表示,买完要去夜店抽。王克安等专家担忧,青少年一旦接触电子烟,尼古丁容易导致成瘾,且相关研究显示,当青少年吸食电子烟成瘾而不过瘾时,很有可能转化为卷烟烟民。
  亟须多措并举让青少年远离电子烟侵蚀
  业内人士认为,在不良文化和资本的侵蚀下,青少年吸食电子烟的情况日趋严峻,亟须完善法律及综合性措施,让青少年远离电子烟侵蚀,保护我国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建议对电子烟明确属性界定和部门监管职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让电子烟有法可依、有部门来管。基于电子烟与传统烟草的联系,宜将电子烟纳入烟草范围管理,限制电子烟的各式广告,严管电子烟的销售渠道。
  从法律上明确对电子烟的界定及相关监管。崔小波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予以强化;总结国内地方经验,借鉴国外成熟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控烟条款,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例如,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应进一步明确青少年控烟相关内容,尤其重视将电子烟这一新生事物纳入。
  严格管理,切断电子烟侵蚀青少年之路。王克安建议,参照对烟草广告的管理,严禁电子烟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等软性途径进行广告促销和赞助,同时要求各互联网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加强自我管理和净化,坚决斩断电子烟通过新媒体手段侵蚀未成年人的路径。
  加快电子烟国家标准出台。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看到,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1年前就已审查完毕,却久久处在“正在批准”状态。业内人士呼吁,希望该标准尽快出台,让电子烟不再“野蛮生长”。(记者 倪元锦 林苗苗)(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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