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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办理一案实现当事人、民营企业、行政机关多方共赢(2)

2020-07-08 19:30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他拿到了补发的基本养老金
四川自贡:办理一案实现当事人、民营企业、行政机关多方共赢

四川自贡:办理一案实现当事人、民营企业、行政机关多方共赢

公开听证现场

  近日,市民张某再一次来到四川省自贡市检察院,和之前不同,这次他是来告诉检察官一个好消息——社保局不仅给他补发了10年的基本养老金,还从今年5月起每月增加257元养老金。一起因7年未履行的社保稽核整改意见书引发的行政检察监督案,在60天内化解结案,不仅消弭了当事人与所在企业近20年的积怨,还据此推动社保部门清理整改了近9年的稽核意见1800余份。 
  这是一起涉民营企业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张某是行政检察监督案的申请人。根源要追溯到20年前。张某系某国有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1999年3月与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协议,2000年5月因未履行协议被单位除名。2001年6月单位改制为民营企业,组建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汽运公司)后,张某就劳动争议与新组建的汽运公司产生民事诉讼。2009年11月12日,法院终审判决恢复张某职工身份,2010年4月张某退休。 
  张某认为,根据法院的终审判决,汽运公司少报其缴费工资基数,遂向社会保险事业局投诉,社保局于2013年6月8日作出稽核整改意见书,要求汽运公司补缴相关费用。因缴费涉及张某和公司双方各自负担部分,张某以公司尚欠其改制经济补偿金等款项为由拒缴个人部分,公司致函市社保局称补缴整改无法进行,张某须负担政策规定的个人部分。 
  在此后的7年里,社保部门作出的稽核整改意见书一直未得到履行,张某一再信访、提起诉讼,不仅张某和公司陷入诉累,也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今年2月19日,张某向汽运公司所在地的自贡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经调查核实查明,张某提出稽核整改意见书应当得到有效执行的请求合理合法。但长期积怨导致张某与汽运公司都不愿主动让步,未按时补缴又产生了高额利息和滞纳金,随着社保局系统更新优化,补缴养老保险还出现了技术性障碍。自贡市检察院会同社保部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打通了补缴社保的技术障碍。该案的争议焦点落到如何解决补缴养老金,个人和企业如何承担滞纳金和利息。 
  “法律也要讲人情,不能让当事人在程序空转中继续无效地奔走,既要面对张某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也要正视民营企业存在的现实困难。”自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潘登在案件讨论会上这样说。 
  了解到涉案公司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依然承担了农民工返岗复工及护送医疗人员援鄂等社会责任的情况后,自贡市检察院根据《关于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联合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就业局在汽运公司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就该案补缴养老保险手续完善、企业社保金减免、奖励补贴政策争取、就业扶持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切实帮助汽运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汽运公司负责人陈某表示:“在复工复产的艰难时刻,这一举措无疑雪中送炭。我们一直承诺积极履行企业法定义务,也愿意从维护大局出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在疫情期间多次主动与张某真诚沟通,帮助其梳理相关证据,耐心释法说理。检察官的坦诚也换来了张某的信任,他说:“只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愿意履行个人义务,息诉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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