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PC版

为辖区无证摊贩开绿灯 这场街角巷落的微贪腐案尘埃落定(2)

2020-07-07 11:49正义网浏览:

  打那时起,曾经令人困扰的无证摊贩确实都“安稳”了许多。据其他城管队员回忆说,自2019年1月起,队里到于成军所管区域开展的突击检查至少进行过3次,但每次的检查结果都出乎意料的令人满意,这让他们一度怀疑是有人通风报信。 
  经查,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于成军共向辖区内32名无证经营的早餐摊主索贿12万余元。 
  主动退缴全部受贿款 
  2019年8月20日,于成军因涉嫌受贿,被姑苏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10月8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应姑苏区监察委员会商请,姑苏区检察院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承办检察官杨静雯认真阅读并查看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就案件证据固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与监察委工作人员进行商讨。在审查起诉期间,杨静雯仔细梳理犯罪事实和受贿金额,先后两次讯问于成军。 
  于成军到案后,主动交代了自己利用协助整治辖区内无证摊贩、商铺广告勘察等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了全部受贿款。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成军作为在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于成军到案后,主动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种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于成军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多次向执法对象索贿,涉及人数众多,影响恶劣,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于成军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于成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