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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穿睡衣逛马路为发泄情绪一路打砸

2020-07-01 21:10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有人竟为了泄愤,酒后穿着睡衣逛马路,一路上还随意损坏他人财物,这一既奇葩又嚣张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这天中午,马路上车来车往,路人行色匆匆。一个衣着奇怪的男子出现在了百货大楼门口。正巧,百货大楼的保安在弄堂里抽烟,便注意到了他。大白天的,该男子穿着灰色格子睡衣,脚上踩着一双黄色电工鞋,走路晃晃悠悠的,实在引人注意。保安看着他走到一个水泥窨井盖边,蹲了下来,两三下就把窨井盖撬了起来,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到百货大楼前,一把举起刚刚获得的“武器”,砸向了百货大楼的玻璃墙。只听到“砰”的一声,玻璃裂开了一条缝。
  睡衣男子这一招“就地取材”式的搞破坏,着实吓坏了一旁的保安。可男子却在得逞后随手把窨井盖丢到了路边,若无其事地继续往前走。眼看男子就要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保安赶紧跑去通知了百货大楼的经理,经理立马报警。
  没等到警察赶来,睡衣男子又搞了一次破坏。他在路过一家银行时,捡起路边的水泥石块,砸坏了银行ATM机的一扇双层防爆玻璃门,砸了一扇还不够,他又向另一扇下手。被砸的玻璃门虽然没有掉下来,但其中一片玻璃已经整块儿龟裂了。
  民警将睡衣男子带到派出所后,该男子交代道:“我中午喝了点儿白酒,想到昨天去银行ATM机取钱的时候,忘记了密码没取成功,很火大,就砸了百货大楼的玻璃。后来我走到ATM机边,又想起了这件事情,没控制住……”
  经查,朱某酒后为发泄情绪,采取使用窨井盖和水泥砖块扔砸的方式,分别损坏了某百货大楼观光电梯的玻璃外墙,以及附近一家银行ATM机的防护舱门玻璃。经鉴定,直接物损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640元和528元。
  检察官指出,被告人朱某与被害单位并无矛盾,仅仅是为了发泄情绪,就在酒后无故砸坏被害单位的玻璃,属于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滋事故意。同时,朱某随意挑选对象进行损坏,也体现了寻衅滋事罪所具备的“随意性”特征,且直接物损价值累计已超过2000元,故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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