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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为何还有禁而不止的现象(3)

2020-06-29 09:39人民日报浏览:

  “我父亲60多岁了,不可能再出去打工。我是小学学历,也只能在附近打打零工补贴家用,收入不稳定,一个月能赚个两三千就不错了。”李师傅说,他们村像他这样的渔民还有几十户,大部分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上岸之后自谋生路非常困难。这些人除了捕鱼没有别的手艺,难免有人会偷偷干起“老营生”。
  长江禁渔,不仅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更要做好上岸后的渔民安置工作。位于安庆市大观区的安庆渔港,曾经是安庆市境内渔船停靠数量最多的地方。如今,映入眼帘的只有一艘艘行驶在“黄金水道”中的货运商船,数条渔船聚在江面一起打鱼的场景一去不复返。
  安庆市大观区渔政站站长何广胜说,根据国家政策对退捕渔民进行补偿,破解渔船有接近7万元的补贴,退渔转产补贴3.4万元,网具回收补贴2万元。同时,还有8万元补贴是以“生活困难补助”的形式分10年发放,每年8000元。当然,现有政策确应不断完善,因为渔民就业、生活状况是动态变化的。今后可以探索建立联系人帮扶制度,及时掌握困难家庭情况,精准帮扶。
  随着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对完善相关渔业法律法规,提高渔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陈建荣建议,推动“由捕转护”的执法监管模式,吸纳长江退渔上岸渔民转产就业,加入长江护渔队伍。同时,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联动,对违法捕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行为,努力构建长江禁捕管理长效机制。
  有禁令,就要抓落实(编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 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长期以来,受水域污染、过度捕捞等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渔业资源严重衰退。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十年禁渔,留出更多空间和时间,让长江休养生息,为子孙谋利造福,势在必行。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禁令之下,偷捕未止,仍然有人非法捕捞、私下兜售野生“江鲜”。这反映了一些地方在贯彻禁令的过程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扎实的情况。长江禁渔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的全链条监管,到实现渔民退捕上岸、转岗就业,每个环节都要跟得上、做到位。如何健全执法合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如何强化省际协作,实现全时空监管?如何强化全民生态意识,发挥沿江群众护渔作用?如何切实解决上岸渔民的生产生活困难?这些都要下一番绣花功夫,必须考虑得周全一点,把针脚缝密一点、压实一些。
  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一定要把“禁渔令”落到实处。沿江每一个地区,每一个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扎实工作,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应有贡献。(记者 金正波 田豆豆 王伟健 田先进 范昊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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