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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人的“境外拍卖”(2)

2020-06-28 20:16法制日报浏览:

  拍卖现场全是托儿
  2014年4月,受害人李先生曾亲自到“楚汉文谷”在澳门某酒店的拍卖现场一探究竟,却发现参加竞拍的“买家”竟然都是老年人,甚至还有10多个小孩,现场约六七十人,整个过程没有一笔成交。拍卖结束后,现场“买家”都忙着领纪念品。
  经查证,涉案公司不具备任何从事拍卖的资质和审批手续。丁某等人为了掩人耳目,以“文化艺术品出境展示”的名义,将部分藏品运往境外进行所谓“拍卖”,在现场“摆造型”,拍摄视频、图片后,再原状复运回国。自公司成立到案发,丁某等人先后组织过多次赴美国及香港、澳门拍卖活动,却没有成交过一件藏品。所谓的“境外拍卖”就是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骗局。
  经警方调查,丁某将郑某招募到公司后,将其包装成“有着30多年从业经验”的“国家级鉴定师”,在公司“坐堂鉴宝”,实则没有任何鉴定资格。在丁某的授意下,郑某对前来鉴定的藏品无论真伪,一律宣称真品,且虚估年代、成色。
  公司“市场部总监”冯某则扮演“估价师”,对藏品的价格高估,并称外国有很多收藏者喜欢此类藏品,使得许多受害人深信所持藏品能卖大价钱,进而与公司签订合同。
  警方调查发现,涉案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获取的利润,其“收入”全部来自骗取受害人的各种服务费。除去公司日常运营支出外,大部分赃款进入了丁某的个人账户,然后以“高额提成、工资”的名义,与公司“高管”、骨干成员进行分赃。
  全力为受害人追赃挽损
  办案民警张兆国介绍,案件侦办期间,专班民警多次赴北京、上海、广州、长沙、韶关、泉州等地追抓嫌疑人、调查取证,足迹踏遍大半个中国。2017年底,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主犯丁某终于认罪服法。此案移交给检察机关时,卷宗多达40多卷,摞起来足有3米多高。
  2018年6月,听闻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来自全国各地的50多名受害人自发来到江岸分局,给办案民警送来锦旗。
  2018年10月,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决:丁某等12名被告人因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年5个月至1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9年3月1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
  今年6月11日,杜先生等5名受害人代表200多名受害人,专程来到江岸分局经侦大队,向警方表示感谢。“我3年前来报案时,民警承诺一定把这些人绳之以法,尽全力帮我们挽回损失,他们兑现了当初的诺言!”将一把折扇赠送给办案民警后,杜先生说。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后,江岸分局经侦大队主动与法院沟通,积极协助追赃工作,累计追回赃款223万元;同时,配合广泛寻找受害人,确认受害人身份信息,核对联系方式。2019年12月19日,法院执行部门对广大受害人按比例返还了法院的暂扣涉案赃款。
  目前,警方正继续与法院紧密配合,协助法院执行部门进一步调查、追缴犯罪人的隐形资产,争取将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记者 刘志月  《法制与新闻》记者 何正鑫  通讯员 唐时杰)(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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