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流通呈现"寄递化" "检察+邮政"共筑防毒安全墙(3)
6月22日,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为该县快递企业负责人和快递小哥送上一场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知识专场培训。记者蔡俊杰摄
吸毒人员陈某在得知赵某有购毒渠道后,提出购买冰毒的需求,二人于是商定通过“跑腿”寄送冰毒。陈某通过微信转账毒资800元,赵某通过某App下单跑腿服务,将冰毒混在一袋花生里。由于缺乏辨识毒品的意识,跑腿的快递小哥只是简单翻看一下外包装,就将装有冰毒的花生送至陈某处,“闪送”快递成为了“闪送”毒品。这是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利用快递贩卖毒品案,涉案的陈某、赵某和快递小哥均受到法律的惩处。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寄递行业管理漏洞,浙江省检察院在今年春节假期后,向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发出了今年该院的首份检察建议,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完善监管,服务国家禁毒工作大局,合力打击毒品犯罪。
那么,四个多月过去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怎么样?
“令人欣慰!我们检察建议里的五项内容,省邮政管理局照单全收后一一落实!”在6月23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联合省邮政管理局召开的“共同打击毒品犯罪,共筑寄递安全防火墙”新闻发布会上,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告诉记者。
首份检察建议聚焦寄递行业监管漏洞
位于江浙沪包邮区,浙江快递业务量巨大,占全国快递业务量五分之一强,仅2019年全省快件揽收量132亿件,投递量45亿件。今年1月至5月份,全省快件揽收量54.8亿件,同比增长22.5%,其中5月份揽收快件17亿件,同比增长54.1%。
“快递已成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外的开门第八件事了!”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行业监管处处长赵海忠坦言。
在行业发展迅猛的同时,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寄递行业普遍存在“实名制收寄执行不严格、收件验视不到位、专业检测仪器不足、智能快递柜寄件存在漏洞、新业态领域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而这些管理漏洞屡屡被不法分子利用。
孔璋说,2017年至2019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利用寄递方式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件共258件,2017年43件,2018年69件,2019年146件,利用寄递方式实施毒品犯罪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针对毒品流通环节呈现寄递化特点,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寄递方式运输毒品可能进一步增多的实际,2月10日浙江省检察院向省邮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有效切断毒品流通渠道。“这也是高水平推进浙江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孔璋说。
据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浙江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宪峰介绍,检察建议分析了邮政、寄递领域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了监督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同城急送运毒、完善监管机制措施和提高辨毒意识能力等五项工作建议。
“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上述三项制度,并与全国重点涉毒人员系统对接,及时发现可疑点。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对企业日常经营进行实时监管,将寄递企业落实检查制度情况纳入行业信用体系,实行奖惩制度,并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同城急送业务的责任监督部门。”王宪峰说。
据了解,为防止智能快递柜等无人化设备成为运输毒品的工具,检察机关还建议提高行业规范和标准,在设备中添加人脸识别系统,解决好当面验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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