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标准将推出 主播资质、商品体验等面临设限(2)
2020-06-22 09:56新京报浏览:次
其中,参加研讨会的一位广告界专家指出,火箭并非商贸流通领域的一般商品,“直播卖火箭”更多的是一种炒作行为。“部分直播带货行为,应当依据《广告法》进行严管,有助于杜绝虚假宣传的泛滥。”
淘宝直播MCN负责人新川告诉新京报记者,直播带货的准入门槛亟待确立,需要关注人、内容、商品三方面的准入。针对专家提及直播带货行为应依据《广告法》,其认为不用广告法管控,也能解决目前碰到的问题。
至于新标准确立后是否会导致行业洗牌的问题,新川认为,标准的确立会让行业更加规范,不至于发生大规模的洗牌。
前淘宝直播运营负责人赵圆圆告诉记者,在当今电商直播环境下,培养出的新兴消费者,可能拥有新的购物习惯,例如不看图文,看直播。“我们淘宝的老用户当然是习惯于看图文、看短视频,以后的消费者会成为从另一个维度成长起来的一批人。”
赵圆圆表示,无论是电视购物还是电商直播,最底层的逻辑都是线下经济在线上的重演,同时是一个提效的过程。“有时候我们说质量,其实不只是商品质量,还包括服务质量,包括各个方面的质量”。赵圆圆表示,随着平台与品牌的更多合作,直播间里高品质的商品会越来越多,“之前注重性价比的商品确实比较多一些,但是这只是早期状态”。
“直播带货领域没有前人,如果有一个前辈,或者国外已经有做得很好的例子,我们跟在后面学一学进行迭代,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我们也不知道前面哪条路对与不对,我们在披荆斩棘不断地进行试错”。赵圆圆表示。
释疑
直播带货存在哪些乱象?
中国商业联合会指出,直播带货绕过了经销商等传统中间渠道,直接实现了商品和消费者对接,这种模式既有电视购物的节目形式,也有网络购物的邀约信息,还有广告代言的表现存在,主播身兼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等多重角色,由于监管滞后,行业没有门槛,主播素质良莠不齐,致使三俗充斥网络、虚假夸大宣传成风、假冒三无产品泛滥、售后服务难以保障,亟待规范。
日前,北京市消协对外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显示,市消协选取了10个直播平台作为体验调查对象。体验人员以消费者身份在每个直播平台各进行3次模拟购物体验,共完成30个直播带货体验调查样本。其中,有9个样本涉嫌存在证照信息公示问题,占比30%;有3个样本涉嫌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占比10%;有1个样本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占比3.33%。
此外,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过度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问题。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告诉新京报记者,全网最低价等表述都属于极限用语,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这种表述,但使用这种极限用语与是否构成欺诈没有必然关系。
监管是否应设置高门槛?
2019年电商直播的行业规模已经超过3000亿元,2020年有望突破万亿规模。商务部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网络零售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告诉记者,根据行业发展生命周期,一旦出现峰值后,立刻迎来的是跌至谷底的泡沫。直播带货的标准问题亟须制定,反映了近来带货行业野蛮生长、问题丛生的客观现实。而标准如何制定,研讨会聚焦的问题为何会引起争议也需细细考量。当下存在的5大争议点,最为关键的还是直播带货的定义问题,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写入标准可能会限制直播带货行业的发展方向,不加界定又难以对相关问题予以明确定位。如何准确定义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关于这个问题,不能仅仅只是专家们商讨确定,还需公开征集直播平台、商家、主播以及消费者的建议,在标准里进行更为细致的厘清和规范。
此外,有专家表示,今年,在抗击新冠疫情和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中,直播带货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直播带货毕竟是市场的产物,既然是市场,就不可避免地会表现出市场的特性,既有其正面作用,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如果设置一个进入门槛,这固然方便管理,却给起步阶段的创业者人为增加了障碍。可以营造让各种直播平台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优胜劣汰的机制来淘汰劣质平台和劣质主播,让优秀的直播平台脱颖而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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