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普通货车运输危险化学品 检方对两名司机提起公诉
2020-06-19 20:22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上海6月19电(通讯员刘晓曦)近日,浙江温岭一辆运输液化气的槽罐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发生爆炸,造成了多人死伤,再一次对危险品运输的行业敲响了警钟。在上海,有两名司机在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用普通货车来运输危险化学品。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两起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件提起公诉。
2019年5月,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市一仓库联合执法时,发现有两辆普货车正在卸载危化品电石,这两辆车都没有运输危化品资质,也没有申请、报备运输路线。经查,两辆车的司机周某和蔚某都是运输同一家化工公司的电石,从内蒙古出发,途径多条高速,到了上海某仓库。
经鉴定,他们运输的电石,主要成分是碳化钙,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会对皮肤、眼睛、水生环境等产生刺激和危害。据悉,运输电石的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运输用车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
周某和蔚某分别驾驶普货车装载24.02吨、23.84吨电石,从内蒙古运送到上海,全程1523公里,历时5日。车辆仅用遮雨布遮盖,一旦下雨或遇潮湿天气,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社会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周某和蔚某是怎么接到这个运输业务的?他们知道这是危化品吗?
周某是个体运输司机,得知某APP平台有一个“需要多辆13米长半挂车从内蒙古运送桶装化工原料至上海”的找车信息,一看运费比以往的货物都要高,欣然接下。
货物装车时,对方要求一定要用遮雨布遮严实,不能淋雨。周某看到车内铁桶贴纸上有小火苗的标识,便知道是危化品。周某到案后交代:“我的车辆是普通货车,我本人也没有运输危化品的资质,但是货已经装好只能运了。我也没多想这个货物有多危险,只想着能挣一笔运输费。”事后得知运输的电石是碳化钙,遇水就会爆炸燃烧,周某不禁感到后怕。
另一名司机蔚某则是根据车主姚某的指示,去内蒙古化工公司装货。“他们装完货后我看到每个铁桶上都有白色小火苗的图案,当时心里就明白了这些是危化品。因为我没有运输危化品的资质,该货车又是普货车,我就打电话给姚某,他告诉我这些货物是电石但没告诉我如何防范,就说运输路上小心点。”“我听了姚某的话去做了,我想路上小心驾驶就行”。
姚某说自己得知运输的是电石后,抱着侥幸心理,提醒蔚某一定要盖好雨布,希望运输过程中不要出事。
这家内蒙古化工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电石,有生产、销售危化品资质,但是没有运输危化品资质。公司的股东连某负责运输业务,他通过某APP平台发布了“需要多辆13米长半挂车从内蒙古运送桶装化工原料至上海”的找车信息。连某解释:“我们这边运送电石的厂家基本上都是使用普通货车运输的,因为成本低,没有复杂的手续”。
检方经审查认为,周某、蔚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危险驾驶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公诉机关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处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蔚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该院经审查认为连某、姚某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公安机关未对两人采取强制措施,遂对两人提起追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2019年5月,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市一仓库联合执法时,发现有两辆普货车正在卸载危化品电石,这两辆车都没有运输危化品资质,也没有申请、报备运输路线。经查,两辆车的司机周某和蔚某都是运输同一家化工公司的电石,从内蒙古出发,途径多条高速,到了上海某仓库。
经鉴定,他们运输的电石,主要成分是碳化钙,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会对皮肤、眼睛、水生环境等产生刺激和危害。据悉,运输电石的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运输用车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
周某和蔚某分别驾驶普货车装载24.02吨、23.84吨电石,从内蒙古运送到上海,全程1523公里,历时5日。车辆仅用遮雨布遮盖,一旦下雨或遇潮湿天气,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社会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周某和蔚某是怎么接到这个运输业务的?他们知道这是危化品吗?
周某是个体运输司机,得知某APP平台有一个“需要多辆13米长半挂车从内蒙古运送桶装化工原料至上海”的找车信息,一看运费比以往的货物都要高,欣然接下。
货物装车时,对方要求一定要用遮雨布遮严实,不能淋雨。周某看到车内铁桶贴纸上有小火苗的标识,便知道是危化品。周某到案后交代:“我的车辆是普通货车,我本人也没有运输危化品的资质,但是货已经装好只能运了。我也没多想这个货物有多危险,只想着能挣一笔运输费。”事后得知运输的电石是碳化钙,遇水就会爆炸燃烧,周某不禁感到后怕。
另一名司机蔚某则是根据车主姚某的指示,去内蒙古化工公司装货。“他们装完货后我看到每个铁桶上都有白色小火苗的图案,当时心里就明白了这些是危化品。因为我没有运输危化品的资质,该货车又是普货车,我就打电话给姚某,他告诉我这些货物是电石但没告诉我如何防范,就说运输路上小心点。”“我听了姚某的话去做了,我想路上小心驾驶就行”。
姚某说自己得知运输的是电石后,抱着侥幸心理,提醒蔚某一定要盖好雨布,希望运输过程中不要出事。
这家内蒙古化工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电石,有生产、销售危化品资质,但是没有运输危化品资质。公司的股东连某负责运输业务,他通过某APP平台发布了“需要多辆13米长半挂车从内蒙古运送桶装化工原料至上海”的找车信息。连某解释:“我们这边运送电石的厂家基本上都是使用普通货车运输的,因为成本低,没有复杂的手续”。
检方经审查认为,周某、蔚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危险驾驶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公诉机关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处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蔚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该院经审查认为连某、姚某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公安机关未对两人采取强制措施,遂对两人提起追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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