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PC版

浙江磐安:妥善办结一起突发性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2)

2020-06-19 20:17检察日报-正义网浏览:

  而在检察院谋划可行性方案期间,陕西某运输公司意图转移财产逃避赔偿,该院及时向金华市中级法院申请对第二被告的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其名下的资产,促使其放弃侥幸心理,重新回到谈判桌,直面环境损害赔偿问题。
  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开始修复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今年4月14日,两家被告单位最终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与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检察机关达成和解协议,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140余万元及政府部门等相关单位应急救援费用290余万元,共计440余万元。
  “终于可以安下心来搞生产了!”钱某在签下和解协解后说。此后,山东某材料公司、陕西某运输公司分别将340余万元和100万元赔偿金打入相关账户。
  两公司迅速投入复工复产,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山东某材料公司的产业链已经恢复运转,所在的化工工业园区重新焕发活力,当地经济没有受大波动影响。而陕西某运输公司各项业务现也趋于正常。
  与此同时,“7·22”溴乙烷泄漏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已在修复中,绿水青山再现。
  “检察官说得对,危化品生产、运输安全绝不是小事,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坚决杜绝这类事故发生。”日前,山东某材料公司和陕西某运输公司负责人在签收了民事公益诉讼案调解书后均表示。(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