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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判死刑!内蒙古一34人涉黑案宣判!(2)

2020-06-17 21:0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浏览:
       6月17日,以薛光辉(绰号:留住)为首的涉黑团伙违法案件一审宣判结果已出,案件具体情况及判决结果如何?一起看看!
       裁判结果
       6月17日下午,内蒙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薛光辉(绰号:留住)等34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主犯薛光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晓峰(绰号:二肥)犯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伟犯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案件回顾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判死刑!内蒙古一34人涉黑案宣判!

       被告人薛光辉等人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不断吸纳其他恶势力成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逞强争霸,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聚敛钱财,逐渐形成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稳定、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共75起,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该组织盘踞通辽地区二十余年,长期欺压、残害群众,“留住”的恶名对群众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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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兼顾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判死刑!内蒙古一34人涉黑案宣判!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辽中院受理的首例一审涉黑案件。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就案件审理工作向自治区高院、市委政法委多次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自治区高院和市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多次主持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对薛光辉(绰号留住)等34人涉黑案的庭审保障、打财断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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