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皖平代表:建议对传播虐杀动物视频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2020-05-28 18:28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5月28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日前,“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范源庆虐猫事件”曝光,再次引发民众对虐杀动物并传播暴力视频行为的讨论。4月15日,山东理工大学对其作出退学处置,随后有12位动物保护志愿者以“侵犯健康权”为由起诉范源庆。
类似虐杀动物并传播暴力视频的行为时有发生。5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在接受正义网采访时表示,实践中基于诸多原因,传播虐杀动物暴力信息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戒,建议把这类行为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所谓传播,是指在公开场合虐待虐杀动物从而向大众传递暴力信息,或在隐蔽场所虐待虐杀动物并以图片、视频、音频等方式公之于众。赵皖平表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网络传播虐杀动物视频的现象日益严重,甚至形成了网络定制、贩卖该类视频的隐秘产业链。伴随着短视频平台兴起,在网络上传播、营销虐杀动物视频、图片的现象愈加猖狂。
“可以说,施虐者、观看者、模仿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而且有低龄化的趋势。”赵皖平说,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发布虐待动物视频甚至直播虐待动物现场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因为猎奇或其他原因观看这类视频和图片的未成年人数量更多。有研究表明,虐待动物或直面对动物实施的暴力是未成年人日后对人类实施犯罪的一项重要诱因,因此这种情形亟需在制度层面加以有效应对。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暴力信息的本质是有害,特别是伤害和毒害未成年人。”他强调说,让青少年暴露在虐待虐杀动物的视频、图片、信息乃至现实场景之前,对其尚未成熟的心智、认知、情感和价值观必将产生有害影响,应该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暴力”。
赵皖平认为,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对动物实施的暴力的非法性。比如可以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入,明确该法中禁止传播的暴力包括对人实施的暴力和对动物实施的暴力。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将传播对动物实施暴力信息的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消除检察机关的顾虑,督促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打击线下公开场合虐待虐杀动物和线上传播虐杀动物视频的行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责任编辑:刘晓方)
类似虐杀动物并传播暴力视频的行为时有发生。5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在接受正义网采访时表示,实践中基于诸多原因,传播虐杀动物暴力信息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戒,建议把这类行为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所谓传播,是指在公开场合虐待虐杀动物从而向大众传递暴力信息,或在隐蔽场所虐待虐杀动物并以图片、视频、音频等方式公之于众。赵皖平表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网络传播虐杀动物视频的现象日益严重,甚至形成了网络定制、贩卖该类视频的隐秘产业链。伴随着短视频平台兴起,在网络上传播、营销虐杀动物视频、图片的现象愈加猖狂。
“可以说,施虐者、观看者、模仿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而且有低龄化的趋势。”赵皖平说,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发布虐待动物视频甚至直播虐待动物现场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因为猎奇或其他原因观看这类视频和图片的未成年人数量更多。有研究表明,虐待动物或直面对动物实施的暴力是未成年人日后对人类实施犯罪的一项重要诱因,因此这种情形亟需在制度层面加以有效应对。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暴力信息的本质是有害,特别是伤害和毒害未成年人。”他强调说,让青少年暴露在虐待虐杀动物的视频、图片、信息乃至现实场景之前,对其尚未成熟的心智、认知、情感和价值观必将产生有害影响,应该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暴力”。
赵皖平认为,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对动物实施的暴力的非法性。比如可以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入,明确该法中禁止传播的暴力包括对人实施的暴力和对动物实施的暴力。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将传播对动物实施暴力信息的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消除检察机关的顾虑,督促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打击线下公开场合虐待虐杀动物和线上传播虐杀动物视频的行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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