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彭静:建议完善反家暴法配套实施机制(2)
彭静委员今年共带来16个提案,就其中《推进<反家庭暴力法>实施 加强受害者权益保障》议案进行了详细阐述。
对于即将颁发的《民法典》,彭静表示,值得关注的亮点主要有三个,分别是:新编撰的民法典草案具有充分的人民性;新编撰的民法典草案具有充分的回应性;新编撰的民法典草案具有充分的时代特性。
以下为访谈实录:
正义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您今年带来了哪些提案,主要聚焦在哪些方面呢?
彭静律师: 今年我带来的提案有16件,比如《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精准推进脱贫攻坚》《加强网络谣言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建立实习律师多元联合培养机制,培养优秀法治人才》《支持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反家庭暴力法>实施 加强受害者权益保障》《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实施配套机制,提升我国公益诉讼整体质效》《完善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制度》《在重庆设立全国第四家互联网法院》《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巾帼电商扶贫,撑起乡村振兴“半边天”》《政务数据向企业合法公平有效开放》《5G应用背景下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注重“数字基建”网络安全挑战,推行新一代安全架构》等。
思考和建言的重点主要在总结我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的经验和国家社会治理问题、精准脱贫攻坚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大数据下的个人信息安全和国家网络安全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公益法律服务和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等方面。
正义网:关于即将颁布施行的我国首部民法典,您认为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彭静律师: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分为7编,1260条,是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好法典。在我看来,值得关注的亮点主要有:第一,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具有充分的人民性,紧密围绕基本民事权利的确立、实现、保障和救济,处处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例如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明确了成年人监护的规定、专章保护人民的居住权等,都是把人民权利保障和群众利益置于首位的。第二,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具有充分的回应性,民法典很多内容都准确靶向人民群众亟需解决的问题,充分回应了社会现实需求,如单设人格权编、突出对人民名誉权隐私权的保障、规定高空抛物的民事责任、设置离婚冷静期制度等。第三,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具有充分的时代特性,例如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重点规制信息侵权现象、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规则,顺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了民事权利“绿色化”制度设计,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
正义网:您一直十分关注妇女儿童维权,也为他们提供了很多法律服务,关于如何充分发挥法治对家暴的威慑作用,您有哪些具体的建议?
彭静律师:近年来,我国反家庭暴力的法治规范取得了重要进步,但有关家庭暴力的事件仍然不绝于耳。归根结底,我认为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实施机制仍有待完善。对此,我想提几点建议:一是要加强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当前除了社会上常见的“显性暴力”,生活中看不见的“家庭冷暴力”现象也逐渐多发,需要我们准确理解家庭暴力,政府应当及时向人民群众普及反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鼓励人们与家庭暴力行为作斗争。二是要针对网络家庭暴力的新特性,在立法中适当拓展家庭暴力的涵摄范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微信等手段对家庭成员进行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现象也日渐频发,对此,我认为需要拓展现行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列举行为的范围,将家庭成员之间以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纳入家庭暴力范围。三是要切实改变举证责任分配不公致受害者维权难的现象。在家庭暴力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多为弱势群体,他们经常不敢、不愿、不会收集证据,尤其是在遭受冷暴力情况下受到精神伤害的证据难以采集,举证十分困难。对此,司法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的隐蔽性及受害妇女取证难等特点,灵活、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确定证据证明力。四是要切实保护人身保护令的执行,针对实践中人身保护令在送达和执行过程中遭遇拒收、暴力抗拒情形,加强规范治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