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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保督察遇难题 "基层科长"难管"国企厅官"(2)

2020-05-13 19:12经济参考报浏览:

  多因素致地方监管难以有效实施
  严格监管是保护生态的关键环节。记者调研了解到,部分央企分支机构级别高,基层存在“科长管厅长”现象,地方监管部门难以有效实施环境监管。少数央企有优越心理、“店大欺客”,对地方监管不重视,甚至不配合。同时,一些地方依赖央企财税,睁只眼闭只眼,监管不敢碰真斗硬。
  西部某市的区级环境部门一次就环境问题约谈当地央企直属企业,企业相关负责人没来,只派一名年轻小伙子参加。当地执法干部说:“人家觉得,你一个副处级干部约谈我厅局级干部。约谈这个小伙子没什么用,他回去了顶多跟主管说下,主要领导不一定知道。”华北某市生态环境局的一位干部也有同感:“央企级别一般比较高,监管时顾虑比较多,执法有些无奈。”
  曾在多地参与环境治理的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新罡认为,央企在地方的分公司有的是厅级单位,而监管央企的县级生态环境局往往是科级单位。他介绍,河南某县环境部门给当地的一家央企开了150万元罚单,双方便顶起来了。“一个正科级单位要处罚厅级企业,想想都知道难度多大。”
  记者采访发现,少数央企下属企业以身份自居,“店大欺客”。此次督察发现,中国化工集团和中国五矿集团一些企业守法意识淡薄、漠视地方监管。如中国化工所属的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达219万元,但该企业拒不缴纳罚款,并试图向第三方环保工程公司转嫁行政处罚责任;中国五矿下属的中冶陕压重工设备公司、湖南有色集团公司、衡阳水口山金信铅业公司等企业,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监管。
  西部某市一位基层环保干部告诉记者,环保部门去采样的时候,当地央企子公司虽然接受检查,但时有出现通过进门需要登记、执法人员到了才拿样品等“内部规定”拖延时间的情况。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依赖央企财税,也有自己的考量。中部某省一名干部认为,央企等大型企业如果舍得花钱治理污染更好,如果不治理也不影响当地GDP、税收、就业等,因此有的地方政府更倾向于维持现状,“当地央企出现污染时,上级部门甚至要求不罚,地方环境部门很无奈”。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认为,从地方政府来讲,环境监管和企业管理主要是属地责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环境管辖权,如果因为是央企而不处罚或者处罚不符合要求,会涉嫌不作为或作为不当。
  意识不足 欠账较多 存技术难题
  央企规模大,在资金、技术、政策支持等方面有优势,在污染治理方面理应起到示范作用。但记者调研了解到,少数央企之所以存在突出环境问题,除了监管问题外,主因是环保意识不足、管理机制不畅,部分老企业环保欠账较多负担重,在土壤治理、废物处理方面存在技术难题。
  “环保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在少数央企依然存在。此次督察指出,中国化工集团总部仅有1人专职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多家所属二级公司的安全环保部于2018年12月才成立。
  西部某市国家级经开区环保局局长表示,部分央企的主要考核还是效益,在环保方面只是看“出不出事”,没有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没有明确央企要对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如该经开区鼓励企业搞大气排放深度治理,对企业给予不高于投入的30%补贴,民企很积极,但央企却态度消极。一位央企的地方子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严格落实环保规定会得罪人,影响其他部门的绩效、奖金、位子等。
  同时,部分央企的一些地方子公司是被收购的地方老国企,设施设备落后、人员老化、产品相对落后,但为了保资产,有的企业更新生产和环保设备滞后,造成污染治理滞后。某央企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说,近年来公司的环保设施更新“慢半拍”,原因是该公司2016年、2017年都花费较大资金治理大气污染,“在这种情况下,再次向公司总部申请环保改造资金比较困难”。也有央企地方分公司在环保投入方向上自主权较小,协调总部、申报资金耗时较长。如一家央企地方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为更新设备向总公司汇报后,选定改造技术、招标等环节耗费半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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