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释说亏损遭质疑 快递柜生意到底是赔是赚?(3)
2020-05-11 09:26北京青年报浏览:次
从理论上来说,智能快递柜是解决快递“最后100米”难题的有效办法,理应受到各方欢迎。至于收费,假如收费标准、时间设定合理的话,相信一些用户也能接受,因为会有相应的成本支出。从如今情况来看,其免费保管时间为12个小时,超时后0.5元/12小时的收费规定,显然并不太合理。
12小时的免费保管时间不太适合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很多上班族早上七八点钟出门,晚上七八点钟都未必能准时回家,就要为超时付费。对用户来说,网上购物时已支付了快递费用,再为超时付费等于二次付费。有的网购小商品总价没有多少钱,二次付费增加成本,用户自然不愿承受。
更重要的是,不少用户本来家里有人,但某些快递员为了省时省事,未征得收件人同意直接把快件放入智能快递柜,既造成了用户不便,也容易造成二次付费。虽然交通运输部去年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但一些快递员总会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
可见,丰巢科技最初关于“超时收费”的决策是欠妥的,只考虑了企业自身利益,没有充分考虑用户利益。让人感到遗憾的还有,丰巢在“超时收费”引发争议后不但不反思,反而以选择停用的业委会毁约为由将追索损失——即使以契约为依据可以追索损失,但会得罪业委会这类组织,不利于今后合作。
该企业推出鼓励尽早取件的红包政策看似能减少收件人超时付费,但并未抓住关键,因为收件人能否尽早取件并不在于红包激励,而在于时间上是否允许。如上班族回家路途远或者经常加班,再多红包鼓励也无法尽早取件。此外,丰巢精选的网友留言大多支持超时收费且带有侮辱性言论,明显属于应对失策。
作为一家现代企业,当多项决策出现失误时,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要修复决策失误,最好的办法是暂停执行“超时收费”规定,尽快回归多方协商,只有在多方协商中充分兼顾各方利益,重新调整收费规定,才有希望让各方接受新的收费标准,丰巢科技的企业形象才能修复。
当务之急,用户代表、业委会、快递员、快递企业、丰巢科技、消费者协会、监管部门等应当共同协商,根据每个城市实际情况延长智能快递柜免费保管时间,以有效措施防止快递员未征得收件人同意直投智能快递柜,并建立合理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智能快递柜收费才能真正行得通。
智能快递柜收费问题并不是单纯的企业行为,而是涉及多方利益的半公共性质的行为。要解决公共性质或半公共性质的问题,只有让相关利益方充分博弈、充分协商、透明操作,才能真正实现共赢。(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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