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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回报要当心!超3000人投资的钱成了"不良资产"(2)

2020-05-07 15:33正义网浏览:

  从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4月2日,半年时间,高林、陈一峰就向3000余名投资人非法集资3300余万元。 
  投资标的其实是虚拟的 
  受“胜辉贷”高利息诱惑,从而想通过投点资赚点钱,是很多投资人的美好心愿。然而他们想不到的是,“胜辉贷”投资平台上发布的投资标的,不论是“胜车宝”还是“新手专享”,都是虚拟的,根本就没有借款的第三方。 
  虽有那么多借款人的信息和车辆信息,但这些信息都是买来的,从投资人那里借的钱从来没有到那些借钱的“车主”手里。 
  不仅投资标的是虚拟的,整个“胜辉贷”平台,也未获得金融经营许可,是非法吸收资金。平台所吸收的资金进入由胜辉公司掌控的第三方上海富友平台,最后都流入了胜辉公司自己的资金池,由胜辉公司自己支配。 
  这些资金除了用于返还利息、用后面投资人的钱去支付前面投资人的钱,以及公司人员工资、高额平台维护费等外,并没有用于公司所宣称的“不良资产收购”等任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2018年4月,高林与陈一峰将胜辉公司以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钟某。钟某按前期经营模式,支撑了2个月,返还了一部分投资者的资金,又吸收了一部分投资款后,最终因资金链断裂,投资人的本金、利息无法兑现,胜辉公司破产。 
  众多投资者拿不回自己的投资款,纷纷报案,高林与陈一峰、王瑶三人因涉嫌集资诈骗,被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一段时间以来,利用P2P平台实施金融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该案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的几名被告人虽因集资诈骗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但该案给社会的警示意义值得深思。一个没有获得金融经营许可的公司,仅仅在互联网上搭建了一个借贷平台,就可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布一些虚假的投资标的,非法吸收不特定人群的资金,且短短时间就吸收了3000余名投资者3300余万元的投资款。其巨大的吸收效应、广泛的涉及面和众多的参与人员,让人不敢轻视。检察官提醒人们增强法治意识,谨防上当受骗的同时,更希望进一步加强对网上金融投资平台的监管,加大对金融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理财环境,使金融市场更加有序和规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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