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购买婚房为名"借"女友46万元获刑十一年(2)
2020-04-30 10:31正义网浏览:次
除欺骗小阳外,在与小阳交往期间,韩某还虚构老板身份雇佣了一名女性私家车司机,以银行账户限额为由将自己的支付账户绑定司机的多张银行卡,以转账为名透支、贷款,可认定的就有40余万元。
最终,海宁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韩某提起公诉。“纵观全案,韩某在身份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及买房等相关问题上均欺骗了被害人,可以说,韩某实施的是有预谋、有步骤、按计划骗取资金并使用的行为。骗取资金后,韩某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且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足以证明韩某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对于庭审中检察官的公诉意见,法院全部采纳,认定韩某骗取他人财物86万元,犯诈骗罪,并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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