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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群内自称有口罩货源 得款后竟人间蒸发

2020-04-30 10:25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呼伦贝尔4月29日电(通讯员王谦)防控疫情期间,男子在微信群内散布口罩货源,在得款后拉黑对方。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就薛某明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薛某明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薛某明当庭表示不上诉,希望法庭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薛某明,是一名80后。干过外卖送餐员的他,因为挣钱少,在去年的10月份,投奔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的亲戚,从事大理石安装行业。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没有生意。闲来无事的薛某明就想到了发财的点子——谎称有口罩,拿到钱就跑,大赚一笔。
  为了实施计划,他使用“努力”的微信网名加入了一个名为“互联网森哥泰木谷”的微信群,2月3日,薛某明在这个微信群,发了一条信息——批发售卖口罩。消息发出后不久,群友吴某加了他微信。
  第二天,薛某明和吴某进行交易磋商:一千个口罩,每个口罩6块7毛。达成意向后,吴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先后分两次转入6500元、200元。等到发货时,吴某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吴某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微信群内,卢某也是受害群友,在分四笔共转账10200元之后,也遭遇了被拉黑的境况。无奈之下,位于河南省项城市的卢某、位于河南省濮阳市的吴某,相继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在当地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日,该院即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月11日,该院对薛某明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该院认为,薛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到案后,薛某明如实供述,承办人提出了1年零2个月至1年零6个月的量刑建议,并于4月14日下午提起公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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