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通报六家企业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
2020-04-28 13:07新华网浏览:次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刘红霞)海关总署27日发布公告,通报六家企业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这是海关总署近期第三次发布此类公告。
案例一:4月16日,深圳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手机玻璃片一批。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的货物为一次性医用口罩1.19万个、一次性使用医用隔离服6680件、额温枪4837个等。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案例二:4月13日,扬州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非医用挂耳式口罩20万个。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的货物为医用挂耳式口罩。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案例三:4月18日,黑龙江某公司申报出口非医用一次性口罩200万个。经查验发现,该批出口口罩的外包装盒上明确标注有医疗设备字样。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案例四:4月16日,江苏某公司申报出口牛皮纸袋等一批。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为非医用口罩约100万个、护目镜约1.6万个、防护鞋套约1200双、防护面罩约2200个、医用防护服约7000套、医用额温枪约5620个、医用一次性隔离衣约2200套,且上述货物疑似不合格。当事人涉嫌同时逃避商品检验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案例五:4月16日,深圳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健身手套一批。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为医用口罩36.95万个和消毒洗手液746瓶。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案例六:4月16日,长沙某公司申报出口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100万个。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的货物为一次性医用口罩。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相关地方海关已对上述案件立案调查,部分涉事企业已受到处罚。海关方面再次提醒,对如实申报的守法企业,海关将一如既往提供通关便利;对于通过伪瞒报、夹藏、夹带等方式逃避法定检验,或出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医疗物资冒充合格的违法、失信企业,海关不仅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案例一:4月16日,深圳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手机玻璃片一批。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的货物为一次性医用口罩1.19万个、一次性使用医用隔离服6680件、额温枪4837个等。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案例二:4月13日,扬州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非医用挂耳式口罩20万个。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的货物为医用挂耳式口罩。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案例三:4月18日,黑龙江某公司申报出口非医用一次性口罩200万个。经查验发现,该批出口口罩的外包装盒上明确标注有医疗设备字样。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案例四:4月16日,江苏某公司申报出口牛皮纸袋等一批。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为非医用口罩约100万个、护目镜约1.6万个、防护鞋套约1200双、防护面罩约2200个、医用防护服约7000套、医用额温枪约5620个、医用一次性隔离衣约2200套,且上述货物疑似不合格。当事人涉嫌同时逃避商品检验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案例五:4月16日,深圳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健身手套一批。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为医用口罩36.95万个和消毒洗手液746瓶。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案例六:4月16日,长沙某公司申报出口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100万个。经查验发现,实际出口的货物为一次性医用口罩。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涉嫌逃避商品检验。
相关地方海关已对上述案件立案调查,部分涉事企业已受到处罚。海关方面再次提醒,对如实申报的守法企业,海关将一如既往提供通关便利;对于通过伪瞒报、夹藏、夹带等方式逃避法定检验,或出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医疗物资冒充合格的违法、失信企业,海关不仅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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