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群发布销售口罩虚假信息 男子诈骗他人2.5万元
2020-04-22 10:23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枣庄4月21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姚媛)4月20日,记者从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提起公诉的涉疫诈骗案于4月17日开庭宣判。被告人曹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该案是滕州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疫诈骗案。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20年2月,被告人曹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微信群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冒用“张维”的身份,骗取陈某某钱款2.52万元。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追回赃款500元退还给被害人陈某某,并扣押曹某某作案用手机一部。案件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曹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曹某某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陈某某其余被骗款2.47万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大家在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切勿听信来自网络的不可靠信息,谨防诈骗。 (责任编辑:刘晓方)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20年2月,被告人曹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微信群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冒用“张维”的身份,骗取陈某某钱款2.52万元。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追回赃款500元退还给被害人陈某某,并扣押曹某某作案用手机一部。案件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曹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曹某某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陈某某其余被骗款2.47万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大家在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切勿听信来自网络的不可靠信息,谨防诈骗。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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