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字母运动鞋之争沪上落槌,“New Balance”一审获赔1080万(3)
今天(2020年4月16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副院长金民珍担任审判长,对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纽巴伦公司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外,还需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80万元。
争议
运动鞋上都有N字母标识起纠纷
原告诉称,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是美国著名的运动制品生产商,其拥有的“NewBalance”品牌运动鞋在中国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该公司先后在我国商标局注册了 “NewBalance”“NB”“N”字母等系列商标。
“NewBalance”运动鞋有一项标志性设计,即在鞋两侧中央位置靠近鞋带处使用大写的英文字母“N”装潢。这一装潢已经与该品牌运动鞋产生紧密联系,成为识别商品来源的首要标识。
▲左图为“Newbalance”运功鞋鞋两侧N字母装潢,右图为纽巴伦运动鞋鞋两侧“斜杠N”装潢
经授权,原告在中国非独占使用上述系列商标以及“NewBalance”运动鞋特有包装装潢等进行经营活动,且有权单独对相关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原告认为,纽巴伦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两侧印有“斜杠N标识”的运动鞋,侵犯了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上述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被告持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原告产品评价降低,商誉贬损,给原告带 来巨大损失。赵城鹏通过经营的店铺对外销售相关商品,亦应承担民事责任。
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纽巴伦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3000万元,赵城鹏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0万元且纽巴伦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