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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手续齐全买房人全款付清 拆迁房真正主人突然出现(2)

2020-04-16 19:03正义网浏览:

  在找到购房者后,龚某顺利蒙混过关,成功骗得了30万元。
  他只有拆迁房居住权
  那么,龚某骗钱是为了什么,为什么没有房子相关手续呢?
  原来,龚某32岁时就已经没了正当工作,那时,他开始迷恋上了赌博,常常因为赌博闹得家中不愉快。2006年,龚某与妻子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两人离婚收场,那时女儿只有12岁。
  龚某名下有两套拆迁房,女儿的户口跟龚某在一起。2011年,龚某赌博在外面欠了债,债主追上门讨债。为解龚某的燃眉之急,前妻借钱帮龚某还了赌债,但是担心龚某把房子卖了,于是龚某的前妻和女儿,跟龚某一起到镇上的司法所签了一份协议,约定龚某只有两套房子的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也就是说,从那时起,房子就不再属于龚某。
  但是龚某并没有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仍旧经常出入赌场,流连忘返。2017年8月,身无分文的他借钱赌博,陷入恶性循环中,欠下了10万元赌债。
  龚某不甘心,挖空心思地想到了早就不是自己的拆迁房。
  拿着在拆迁房上骗得的30万元,急于翻本的龚某再次坐上了赌桌,在一次次不服输的心理煎熬中,他越输越多,越陷越深。除了还了一些债务和他日常的花费外,其余的钱又被他在赌桌上挥霍一空。
  防范风险擦亮眼
  2019年12月19日,龚某合同诈骗案被移送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6日,相城区检察院依法对龚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龚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但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是为了实施合同诈骗,是合同诈骗的手段行为,与合同诈骗系牵连关系,应当择一重罪按照合同诈骗罪处理。
  承办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购房者在购买拆迁房的过程中务必要擦亮双眼,防范拆迁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购房前要调查清楚拆迁房的产权性质、查看不动产证、了解产权人的真实意向,买卖双方须签订一份正规的、经过律师审查的合同,避免事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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