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疫情输入 扎牢国门一线防控网(2)
2020-04-10 09:29光明日报浏览:次
依法防控,加强惩治力度
在严峻复杂的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形势下,仍有少数入境人员怀着侥幸心理,采取各种手段拒绝,如实申报健康状况。
疫情如火,刻不容缓。通过法律途径震慑这部分违法犯罪行为,显得尤为重要。3月16日,海关总署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刑法第332条规定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6类适用情形和定罪量刑标准,加大对不实申报、隐瞒疫情、伪造情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震慑和惩治力度。
各地海关对预警和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并加大核酸检测力度,对呼吸道样本、血样等各种类型样本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最大限度提升口岸检出率。
除了对入境人员进行严格的口岸排查检疫,对来自口岸重点防控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器、船舶等交通工具,制定卫生检疫作业指引,并结合航空器、货轮、客轮、列车、汽车等不同交通工具的特点,制定相适应的工作流程,严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入我国。
同时,海关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制作上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网络课程34门,累计在线学习超过163万人次。(记者 张翼)(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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