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2)
2020-02-17 11:24法制日报浏览:次
“由于嫌疑人作案地点多在人烟稀少的湿地洲滩,被发现可能性小,即使发现作案工具,也无法查找到嫌疑人,抓现行难。”肖敏对记者说。
长白山公安局森保支队民警邰志峰从事生态保护工作30年。他注意到,如今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更加隐蔽,不法分子会在特定时间段以更隐蔽的方法非法进入保护区,打击难度较大;一些违法犯罪人员还由原来的团伙作案转变为临时结伙或单独作案,进一步增加了打击难度。
相比之下,公安机关的执法力量则相对较为薄弱。
“从长白山公安机关当前警力编制及承担的维护边境安全、生态安全、旅游安全、社会安全、交通安全等职责任务来看,很难从内部调剂警力加强涉林执法力量。”邰志峰对此深有体会。
邰志峰告诉记者,当前公安相关执法法律保障也较为不足,现行法律对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行为的入刑标准较高,如非法猎捕、杀害(狩猎)非国家级陆生保护动物20只以上才够刑事处罚,否则只能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处以行政罚款,因此很难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有办案民警还提出,当前涉网案件隐蔽性强、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此类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案件侦办难度较大,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部门协作充实执法力量
“建议结合此次公安机构改革,适当整合现有森林警察力量,充实到打击保护区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来,按照保护区面积配备相应警力,切实提高一线执法力量。”邰志峰对此十分期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魏永忠认为,当前这场疫情阻击战启示我们,要加强现有警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训练,提高民警临战执法办案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执法力量不足的短板,同时还要推进森林警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警力前移进一步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快智慧森林警务建设,提高森警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独木难支,孤掌难鸣。单靠公安机关一家之力,很难形成更为有效的打击态势。
对此,邰志峰提出,要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检查行动,对保护区、土特产行、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开展集中整治。
“要建立联合协作的执法线索移送机制,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应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力度,各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有效打击,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之。”湖南省长沙市政协委员、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周灿英对记者说。
“不仅如此,还要持续加大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力度,完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法治环境。”魏永忠说。
邰志峰建议修正涉林处罚限度,提高违法犯罪处罚力度。
“建议相关立法部门充分考虑增加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特别是行政拘留处罚,对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不足20只的违法行为,应该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对于大型陆生野生动物如狍子、野猪等,应当进一步划定科学合理的处罚界限。”邰志峰说。
卢洋还建议,公安机关要密切跟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利用新型侦查设备、新媒体平台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提升侦查打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理。
此次接受采访的办案民警和专家都认为,通过加强培训、充实力量,公安机关必将“内力”大增,加之各部门之间通力有效协作,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未来将会对野生动物资源形成更好的保护,营造出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蔡长春 见习记者 郝雅欣)(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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