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防控,公众该如何响应?(2)
2020-02-07 15:19正义网浏览:次
对此,郑俊果也表示,一般而言,小区如何管理是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和各小区的园区管理规约决定的。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所有单位或个人均应接受相关机构采取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配合政府为防控疫情而实行小区封闭管理要求,是每一名业主的法定义务。”
专门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和疾控工作的丁建芬则进一步提示,各地发布的公告还有疫情防控期间禁止聚众聚餐、限制车辆通行、管控人员流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限制性规定,都是地方政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采取的必要的防控措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如实报告涉疫信息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说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和配合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针对的是普通人,需要大家服从和遵守,那么确诊患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等特殊人群,则需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积极主动向社区街道、卫生健康部门等报告。
2月3日晚间,四川省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一名69岁确诊者在治疗中多次隐瞒自己途经武汉汉口返回雅安的事实,导致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通告还称,相关部门将按照刑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相关通告要求,对其进行专项调查,查实后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此前,已经在安徽、青海等地发生类似的情况。对此,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步洋洋认为,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所有单位或个人都有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因为故意隐瞒病情、逃避隔离,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步洋洋说,根据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按要求如实上报个人接触史和行动轨迹,不仅是对个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更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步洋洋强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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