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野生动物之路还有多远?专家: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2)
2020-02-06 11:22正义网浏览: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对此也表示,食用野生动物导致特别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议将检察公益诉讼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
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源头防控,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同时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恰当其时,也是势在必行。”汤维建表示,最高检在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提出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
浙江省检察院2月4日通报称,对10起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记者了解到,这也是该院首次挂牌督办一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这些案件中涉及的野生动物包括金雕、猫头鹰、果子狸等。
“野生动物保护一直是我们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浙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糜方强介绍,这一批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潜在风险较大,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挂牌督办的主要作用是从严惩治,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从源头上切断疫源疫病风险。糜方强还透露,下一步,将会同其他部门一起开展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汤维建建议,检察机关可以针对野生动物交易对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疫情结束后尽快提起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法律上要加大处罚力度,将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三管齐下,增强法律的威慑作用。”汤维建呼吁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将“检察机关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必要时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法律,同时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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