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施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2020-01-23 10:58新华网浏览:次
新华社合肥1月22日电(记者徐海涛)记者从安徽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委原委员、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施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施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巨额利益;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拒绝组织挽救,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由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施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责任编辑:刘晓方)
经查,施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巨额利益;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拒绝组织挽救,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由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施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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