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标纠纷案扎堆大结局 "杀敌一千 自损八百"(2)
2020-01-20 12:10中新网浏览:次
除了抢注和“搭便车”,商标授权也是“是非之地”。前些年,由于品牌授权在国内发展尚不健全,出现了大量的不规范授权,这些授权纠纷问题给企业发展埋下了一颗颗的雷。
其中,最经典的莫过于王老吉和加多宝,两人轰轰烈烈的商标大战,完全是给国人上了一堂商标普及课。
加多宝曾凭借出色的营销手段,让红罐凉茶王老吉走家喻户晓,“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响彻大街小巷。但由于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涉嫌贿赂,2010年,广药向加多宝发出律师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2012年,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商标案判决后,一些网友曾纷纷替加多宝鸣不平,认为“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但商标判决只讲证据,不讲情义。
因为商标许可引发纠纷的还有南北露露,这两家公司原本“同根生”,却遭遇了“相煎何太急”。
2019年8月份,汕头露露正式起诉承德露露,要求后者继续履行早年签下的《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事关“露露”相关商标使用、销售市场区域划分等事宜,其中,规定了汕头露露公司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但承德露露认为,备忘录的签署,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
除了这些,有些公司商标纠纷本就是一笔历史留下的糊涂账。
例如,“杜康”商标之争中,最开始三家企业共同使用一个商标时,商标法还没颁布,当时对于商标的保护、权利的保障等都不明确;稻香村的商标纠纷也是在历史上纠缠不清。
商标战,“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不管是被抢注,还是被山寨,亦或是面临授权纠纷,企业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旦商标被抢注或授权停止,企业需要更换商标或重新注册,对于一个品牌的发展无疑于晴天霹雳。商标被“搭便车”,企业自身利益则会受到极大损失。
以怡口蓮一案为例。有评论指,虽然“怡口莲”商标被依法宣告无效,但并未对其做出丝毫的利益退还要求。“怡口蓮本应享有自己商标带来的市场份额,但却变成了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
那选择对簿公堂呢?梳理发现,商标诉讼普遍耗时长,经常是走过一审、二审,还要面临再审,牵涉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旦诉讼失败,“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福难享,有难共当”,其他同名品牌出事,也会连累到自己。2001年,央视曝光南京冠生园多年来大量使用退回馅料生产“新鲜”月饼。四川新都冠生园因此遭遇1000多家销售商退货,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
“人红是非多”,一个企业发展得越好,越容易在商标上引发纠纷。不管是无心之失,还是“被贼惦记”。 或许商标纠纷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经过这一波商标纠纷,中国企业对于商标的重视度和专业度都会有提升。”朱丹蓬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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