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风险,如何防范?(2)
2020-01-13 15:57人民日报浏览:次
面对这样的情况,许多消费者防范意识不强,而某些早教机构的操作令消费者防不胜防。伪造资质、多份合同收费、大金额预付课时费……这些都是大多数消费者难以注意到、识别出的。而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早教机构就利用这些陷阱躲避监管,一旦出现问题就一逃了之。
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多管齐下防范早教机构跑路
针对早教等校外培训机构出现的倒闭跑路问题,《意见》提出要完善日常监管,同时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在日常监管方面,《意见》对教育、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等多部门作出要求。比如,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在《意见》基础上,不少地方政府都在探索预防方法,引导行业良性发展,帮助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
比如,2018年11月,河北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以规范早教等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载明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形式、办学内容、学习期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真实准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通过虚假宣传和夸大培训效果诱导中小学生参加培训,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则发布了《关于定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公告》,2家机构被列入“黑名单”,同时让消费者养成对照“白名单”选择机构的习惯。公告提醒消费者,参加培训前与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培训的内容、时间、师资、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长沙市教育局于2019年9月5日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截至2019年9月4日,长沙市下辖10个区、县(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学校共有1324家。消费者可以按“表”索骥,降低消费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要力戒各部门在监管环节的推诿扯皮行为,明确划定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教育部门觉得早教机构的事情不归他们管,市场监管部门又觉得是教育部门的事,这样不行。”
“事前、事中也要加强监管。”刘俊海还谈到事前预防的问题,“通过大数据大分析手段,识别违法犯罪高发的行业、地区。对于个人,注意要透过法人,识别背后真实的股东。对失信人办的企业,应该有明显的警示。”
此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所所长董圣足提出,对于早教机构的预付费问题,有必要探索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像“淘宝”一样采取第三方账户监管模式。用户的预付费不直接进入机构账户,而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教学进度、服务内容,按月、按课时划拨结款,使预付资金与机构处于隔离状态,避免机构挪用或倒闭跑路,降低消费风险。
刘俊海认为,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商品的辨识度以及事后的维权力,依然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不被商家的营销所迷惑,能在报名时选择正规的早教机构,做到货比三家。在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敢于和擅于利用各种工具进行维权。
“现在一些倒闭的公司也具有正规资质,单纯从甄别公司方面入手很难确保不会踩坑。”刘俊海说,“建议消费者不要一次性交大量预付款,在跑路发生之后,尽量收集证据,抱团维权。”(史一棋 林诗瑭参与采写)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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