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欠钱多年不还 与妻弟串通搞虚假诉讼保房产(2)
聪明过头是愚蠢
王斌夫妇设计虚假诉讼只为保住某花园小区的房产
2017年6月,安徽合肥的朱玉,到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起诉其表姐夫王斌、表姐李琳,要求他们归还自己近100万元借款,并申请法院保全他们夫妻在某花园小区的一套房产。
2018年3月22日,蜀山区法院判决王斌、李琳归还朱玉本金98万余元、利息83万余元。同年4月,到法院执行程序时,却发现王斌和李琳在某花园小区的那套房产,2016年11月就被抵押给了李琳的弟弟李晓晨而无法执行。面对此意外情况,朱玉傻眼了。
欠钱多年不还
2012年6月,王斌和李琳找表妹朱玉借了100万元做生意,借条上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并口头约定月息2分。同时还承诺若不能按时还款,每天付1万元违约金。钱借出去了,可是利息仅支付了3个月,朱玉此后便未见一分钱。
2013年6月,朱玉找王斌和李琳要钱,王斌说没有那么多钱还,除非卖掉自己在某花园小区的一套房产,他让朱玉再延期两年,到2015年6月保证还款。朱玉同意了。2014年1月,王斌和李琳给了朱玉11万元利息。
转眼到了2015年6月,两年借款期限已到,朱玉不断催王斌和李琳还款,夫妇二人一直拖着。2017年5月,朱玉找到王斌夫妇,说借条的诉讼时效快到期了,让他们再另打一张新的借条,可是王斌夫妇仍未予理会。朱玉无奈便去了蜀山区法院起诉,结果便出现了先前让朱玉傻眼的一幕。
2018年7月,愤怒的朱玉到本市瑶海区法院起诉王斌、李琳和李晓晨,请求法院撤销王斌和李晓晨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想到,法院开庭时,他们却拿出了2018年7月在该法院签的一份调解协议,原来李晓晨已先于朱玉向瑶海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斌归还260万元欠款及利息45.5万元,合计305.5万元,并要求法院判令将王斌某花园小区的那套房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签了这份调解协议,协议上明确写着,王斌和李琳欠李晓晨260万元本金和利息,李晓晨具有王斌夫妇某花园小区那套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李晓晨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让朱玉从王斌处拿回欠款的希望成了泡影。
与妻弟串通搞虚假诉讼
朱玉对王斌欠李晓晨260万元借款之事产生了怀疑,李晓晨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他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借给王斌?
在法院审理期间,法院调取了王斌与李琳的有关信息,发现王斌与李琳的那套自住房已于2016年9月29日,以170多万元卖给他人。通过调取李琳转账发现,2016年10月15日到11月1日,李琳分14次从其女儿名下银行卡转走63万元,而李晓晨的银行卡随后便存入了60万元;同年12月14日到15日,每次李琳提现50万元或60万元,李晓晨也会在附近的另一家银行网点向自己账户存入相同数额的钱。短短数日,李晓晨共向自己的银行账户存入260万元。
李琳姐弟频繁转出转入这些大额钱款,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钱到底是谁的?
朱玉带着深深的怀疑,于2019年3月19日向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报了案。警方立案侦查后,以王斌、李晓晨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办案人员,李晓晨承认了自己与王斌提起虚假诉讼的事实:“我们陆续制造总共260万元的虚假银行流水,李琳转给我260万元之后,我又分几次把这笔钱转给了王斌,都是王斌和我一起转的。因为260万元,加上利息,符合王斌房子的价值。”李晓晨承认,王斌让他签了一个伪造的借款合同,上面写着王斌欠自己260万元,合同上还规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而王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把自己在某花园小区的那套房产抵押给李晓晨。有了欠条和流水,就可以到房管局将房子的他项权证做到李晓晨名下,这样别人就不能将这套房子拿走。李晓晨说:“因为他是我亲姐夫,我不会打他房子的主意,他比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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