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曝光10条“霸王条款” 整治汽车房产等行业不公平合同
2020-01-01 11:16中国新闻网浏览:次
经营者以合同条款免除产品质量保证责任、经营者以交付时消费者检验为由免除己方责任、捆绑收费、免除逾期交房责任、合同双方责任不对等……31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汽车销售、房地产业和网络市场等行业10条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提醒消费者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胡凤莲表示,近年来,企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成为了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针对房地产业和汽车买卖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集中规范整治。对往年开展的网络市场不公平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
一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备案格式合同共计377份,查办合同违法案件31件,收集整理各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300余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0份,对经营者逾期不改的,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邢朝义介绍,2020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法律法规和舆论宣传。依托新闻媒体、报刊、微信等传播渠道,对房地产交易和汽车销售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意见进行多方位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民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制定推广相关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对汽车销售市场和房地产业市场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研究制定推广一批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督促纠正和遏制经营者的合同违法行为。”邢朝义说,要不断加强企业主体的自律性,积极进行自查自纠,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外,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大“合同帮农”工作,扎实推进“三个一批”(即指导签订一批种植养殖及收购合同或农超、农校、农企对接合同;制定推行一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服务办理一批涉农动产抵押登记,促进涉农融资服务)工作,助力脱贫攻坚。(责任编辑:刘晓方)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胡凤莲表示,近年来,企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成为了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针对房地产业和汽车买卖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集中规范整治。对往年开展的网络市场不公平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
一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备案格式合同共计377份,查办合同违法案件31件,收集整理各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300余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0份,对经营者逾期不改的,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邢朝义介绍,2020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法律法规和舆论宣传。依托新闻媒体、报刊、微信等传播渠道,对房地产交易和汽车销售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意见进行多方位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民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制定推广相关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对汽车销售市场和房地产业市场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研究制定推广一批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督促纠正和遏制经营者的合同违法行为。”邢朝义说,要不断加强企业主体的自律性,积极进行自查自纠,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外,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大“合同帮农”工作,扎实推进“三个一批”(即指导签订一批种植养殖及收购合同或农超、农校、农企对接合同;制定推行一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服务办理一批涉农动产抵押登记,促进涉农融资服务)工作,助力脱贫攻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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