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部署开展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9-12-20 13:40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12月20日电(见习记者单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的“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龚志勇透露称,2020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性侵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龚志勇表示,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活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情况,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强化线索摸排、立案侦查和案件侦办工作。2019年1月以来,破获了一批重特大案件,遏制了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
“我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统筹破案资源,及时破案,一办到底。”龚志勇介绍说,“对重大积案逐案梳理研究,确定侦查方向和主办责任人,尽快破案,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破案期待。”
为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在侦查取证方面,公安部将试点并逐步推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加强对受害未成年人的保护。所谓“一站式取证”,即接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之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技术鉴定部门、检察机关等部门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在询问调查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将组织调研总结,适时在全国推广,形成高效稳定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龚志勇表示。
“对有关已经判决生效的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我们将向有关部门推送和提供查询服务,全力遏制此类犯罪。”龚志勇介绍,公安机关还将加强对历年来各类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的梳理掌握,加强情报研判、重点人员管理和活动轨迹监控,强化信息化防控机制建设。
在强化案件侦查、重拳出击的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加强防范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广大群众人身权益和社会治安稳定。
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以“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龚志勇表示,“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而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反抗能力都比较弱。因此,广大家长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未成年人一旦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龚志勇说道。(责任编辑:刘晓方)
龚志勇表示,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活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情况,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强化线索摸排、立案侦查和案件侦办工作。2019年1月以来,破获了一批重特大案件,遏制了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
“我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统筹破案资源,及时破案,一办到底。”龚志勇介绍说,“对重大积案逐案梳理研究,确定侦查方向和主办责任人,尽快破案,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破案期待。”
为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在侦查取证方面,公安部将试点并逐步推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加强对受害未成年人的保护。所谓“一站式取证”,即接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之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技术鉴定部门、检察机关等部门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在询问调查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将组织调研总结,适时在全国推广,形成高效稳定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龚志勇表示。
“对有关已经判决生效的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我们将向有关部门推送和提供查询服务,全力遏制此类犯罪。”龚志勇介绍,公安机关还将加强对历年来各类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的梳理掌握,加强情报研判、重点人员管理和活动轨迹监控,强化信息化防控机制建设。
在强化案件侦查、重拳出击的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加强防范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广大群众人身权益和社会治安稳定。
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以“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龚志勇表示,“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而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反抗能力都比较弱。因此,广大家长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未成年人一旦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龚志勇说道。(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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