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妥善处置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实现案结事了(2)
2019-12-18 12:02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为了给善后工作争取必要时间,昆山市检察院积极配合当地管理委员会开展协调工作,有的放矢地针对集资参与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让集资参与人理性维权。
随着善后处置工作进入后期,属地主管部门向昆山市检察院反映,张明的情绪出现波动,后续工作进展缓慢。该院马上与公安部门、属地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原来张明感到资金不足,担心前功尽弃。因为公司的其他项目也遗留着历史问题,若资金集中用于处理这起案件,其他项目涉及到的资金责任划分就有可能引发新矛盾,影响已经取得的成效。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防止旧案未平、又添新案,昆山市检察院再次讯问了张明并进行调查,多次与当地管理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建议根据张明的实际情况调整处置方案,在能够确保案件善后处置到位的情况下,兼顾其他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加以解决。同时,也再次向张明释明了刑事政策,争取到张明的最大化配合。
最终,在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的统一协调下,张明通过资产处理成功予以变现,一一返还了本金。而当地政府也解决了一座烂尾楼和数百名集资参与人的长期信访问题,希望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张明积极挽回损失的行为。
经过全面审查,今年11月5日,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明作出不起诉决定。收到决定书的当天,张明向检察机关表示真诚感谢,并承诺“一定以更加规范的经营、更积极的创业姿态和更好的发展成绩回报党恩、回馈社会”。(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