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悔拍 760万“买”来司法拘留
2019-12-17 11:02北京青年报浏览:次
昨天(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获悉,女子卢某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2亿多元拍得一处房产,比评估价5416.4万元高出1.71亿元。但其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拍卖尾款,构成悔拍。法院依法决定对卢某罚款10万元、司法拘留15日,不予退还750万元保证金。
今年11月26日,法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3792万元为起拍价拍卖房产,共有14人报名竞拍,竞买人卢某于当晚8时14分第六轮竞价中点击加价1869次,直接从第五轮竞价的3832万元加价到2.2522亿元,较评估价5416.4万元高出1.71亿元,竞买到司法拍卖房产。
根据拍卖公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12月7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法院指定账户,但卢某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剩余价款。顺德法院表示,对该拍卖房产的竞买风险、竞价规则、支付拍卖款期限等事宜,在司法拍卖网页均通过拍卖公告进行了明确提示。
北青报记者从公告中看到有关悔拍的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还提到,自2018年至2019年9月,法院已对56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法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法院认为,卢某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明显恶意加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情节严重。
12月11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产重新拍卖,卢某不得参加竞买;卢某交纳的保证金750万元不予退还。
12月13日,法院对卢某依法实施拘留并交公安机关看管;卢某若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法院还将依法对其强制执行。(记者 宋霞)(责任编辑:刘晓方)
今年11月26日,法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3792万元为起拍价拍卖房产,共有14人报名竞拍,竞买人卢某于当晚8时14分第六轮竞价中点击加价1869次,直接从第五轮竞价的3832万元加价到2.2522亿元,较评估价5416.4万元高出1.71亿元,竞买到司法拍卖房产。
根据拍卖公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12月7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法院指定账户,但卢某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剩余价款。顺德法院表示,对该拍卖房产的竞买风险、竞价规则、支付拍卖款期限等事宜,在司法拍卖网页均通过拍卖公告进行了明确提示。
北青报记者从公告中看到有关悔拍的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还提到,自2018年至2019年9月,法院已对56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法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法院认为,卢某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明显恶意加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情节严重。
12月11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产重新拍卖,卢某不得参加竞买;卢某交纳的保证金750万元不予退还。
12月13日,法院对卢某依法实施拘留并交公安机关看管;卢某若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法院还将依法对其强制执行。(记者 宋霞)(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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