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
PC版

"生意"好时月入数万 年轻母亲公开贩售公民信息获刑(2)

2019-12-16 18:21正义网浏览:

  因案情复杂、影响恶劣,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展开工作。由于该案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高、信息条数多,嫌疑人交代的违法犯罪所得无法一一查明,审查整理工作难度较大。为依法妥善办理好案件,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对证据进行梳理完善,最终决定以信息条数入罪。 
  经查,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张某某先后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等内容的个人信息全部出售给熊某某,经核算合计4.7万余条。2019年1月至3月期间,周某某从熊某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再转卖给他人赚取差价,经核算合计5180条。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熊某某、周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除,证据确实、充分。 
  2019年9月29日,张某某、熊某某、周某某三人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3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熊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周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