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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2019-12-13 15:56新华社浏览: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3日电(记者梁书斌)对企业严重污染环境行为敷衍塞责、不作为;在“大棚房”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对松花江江心岛、太阳岛西区外滩私建乱建失职失责。近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3月,群众举报反映某化工企业原料露天堆放,恶臭气体随意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对群众反映问题长达3个月未予立案调查,对辖区企业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失职失察。2018年11月,时任局长樊大勇、副局长武红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庆文,中队长王崇岩、杨柳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此外,依兰县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在“大棚房”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松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等部门对松花江江心岛、太阳岛西区外滩私建乱建失职失责,也被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予以通报。
  这3起典型案例中的党员干部,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有的履职尽责不担当不作为,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哈尔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履行监督责任,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融入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点专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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