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被签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成了就业限制(2)
2019-12-10 17:38 工人日报浏览:次
企业为何如此“算计”?“劳动者说走就走,带走商业秘密说用就用,造成企业损失,实属无奈之举。”王坤告诉记者,有了竞业限制,尽管协议的法律依据不足,约定范围、地域、违约金额等内容漏洞百出,但该公司的置业顾问岗位流失率从50%下降到10%。
“大部分厨师跳槽几家餐馆、学会招牌菜就自己开餐馆,你只能‘干瞪眼’”“现在网课流行,一些培训讲师直接跳槽去录教学视频,有良心的改改课件,有的干脆直接拿去用”“不愿招学徒,几年后就在不远处开店抢生意、分流客户”……记者采访发现,餐饮、教育、美容美发等行业企业要求员工签竞业限制协议的尤其多,除了因为员工跳槽频繁,还因为这些行业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明显不足,对于商业秘密的界定不清晰。由此,许多企业想出用竞业限制来防止劳动者跳槽、保护商业秘密的办法。
“‘紧箍咒’不能说念就念”
“厨师长是管理人员、主厨是技术人员,如果对他们有竞业限制要求,那做招牌菜的普通厨师算不算接触商业秘密的人?他要是带着手艺再开店,我咋办?”沈阳市皇姑区一家“祖传”卤味熏酱店店主刘禾出说,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清晰界定适用于竞业限制的职业和岗位,致使部分企业将普通劳动者一并纳入签订竞业限制范畴。
“一些劳动者可能除了剪发、做饭别无所长。如果都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两年内既不能在所在城市的店铺里打工,也不能自己创业开店,用什么维持生计?”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认为,竞业限制应当针对管理、掌握核心技术和客户的相关人员,不应扩大到普通劳动者。“‘紧箍咒’不能说念就念,竞业限制协议不应滥用成保密协议。”
“完善相关法律条款才能杜绝竞业限制滥用、错用。”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认为,尽快完善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哪些人员算是可以接触到商业秘密、哪些内容可以被界定为商业秘密、劳动者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等内容都应有详细的司法解释。此外,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也有利于减少因竞业限制引发的劳动争议。
“劳动者也要讲诚信,不应恶意跳槽。”辽宁百联人才管理公司总经理郝红宾则认为,劳动者在职场中要信守承诺,跳槽后不应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部分受访者为化名)(记者 刘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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