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管好用好官微,应是政府部门的一堂必修课
管好用好官微,应是政府部门的一堂必修课
日前,陕西省咸阳市交警支队渭城大队发微博称,未安装ETC的车辆,从明年起不享受节假日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等优惠政策。可实际上,交通运输部此前曾对此类说法进行辟谣(11月23日东方网)。
官微缘何明知故犯、发布不实言论?按照渭城交警大队的解释,此举旨在“鼓励安装ETC”。笔者以为,不管出发点怎样,作为官微,这样做不但误导了公众,而且对政府公信力也是极大的伤害。对于这种行为,理当给予必要的严肃处理。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逐渐从传统的纸媒,转向随时随地传递信息的网络媒体。鉴于此,各部门各单位纷纷在微博、微信上开辟阵地,很多信息都是通过这类官微传递而出,老百姓对官微的信任度也是极高的。正因如此,管好用好官微,树立官微的权威性,应当成为各部门各单位需要上好的“必修课”。
透视这起官微造谣事件,问题就出在缺乏严格监管上。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要发一则官微信息,是需要经过层层把关的。可遗憾的是,渭城交警大队却置此前交通运输部的辟谣事实于不顾,对发布的信息内容不严格审查把关,“任性”地让谣言再飞了起来。
其实,类似的事件也曾见于报端。为什么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这些现象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新媒体素养匮乏,对官微的认知较为浅薄。在互联网与老百姓的生活紧密融合的趋势下,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理应要有拥抱互联网的姿势和动作。但这并不意味着盲目跟风,走形式,或者摆花架子,这意味着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具备对新媒体的认知,对官微的了解,并且不断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能够充分认识到规范运作的重要性,这才能让官微真正成为老百姓信得过的渠道和平台。
为此,在处理这起事件时,绝不可仅仅处理几个责任人就急促画圆。涉事部门需要深刻反省原因所在,不遮蔽事实,不回避问题,认真细致地对自身的官微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彻底体检。当挖出了病根,开对了良方,官微必然会守好政府公信力的底线。
同时,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应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另外,需要再次提醒的是,在当前依法治国的语境下,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一旦造谣属实,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不管是谁,都不可充当谣言的“扩音器”。(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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