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送送”后,快递小哥也需要一份“权益温暖包”(2)
2019-11-26 13:47工人日报浏览:次
“对于快递员来说,计件工资制计算加班费的核心问题是劳动定额管理。”沈建峰认为,要解决劳动定额问题,根本上要完善和落实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他进一步解释,这也就是说劳动定额的确定不是用人单位单方完成的,而是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听取劳动者建议并与工会平等协商。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定额标准是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集体合同确定劳动定额。
以罚代管现象严重,呼吁企业民主管理
“双11”期间,快件量激增,实在忙不过来时,张文杰和同行们会更多地选择智能快递柜或代收点。“这几天老接到客户电话,问为什么家里有人还是直接放到快递柜了。”每有这样的电话打来,张文杰都会耐心解释。他最怕的是投诉。因为只要消费者投诉且合理,他就会面临罚款。
对于类似投诉情况,王建新也表示“头大”,如果收件人投诉到网点,老板会口头警告并要求快递员上门道歉,处理好了就不罚钱;如果是打客服电话投诉到公司,不管什么原因先扣20元;如果出现丢件,除了赔偿快递的费用还要追加罚款200元;如果是打12305电话投诉到国家邮政局,则会面临2000元~5000元的罚款。“这半个月就白干了。”
快递公司确定罚款金额不仅有等级之差,还有投诉理由之别。宋凯介绍,他们公司的罚款制度是,如果因没有收到货或快件放进快递柜投诉,罚款10元;如果因服务态度不好投诉,则罚款200元。
多数受访快递员认为这种以罚代管的管理体制不合理,但为了生计只能被迫接受。记者注意到,和劳动定额标准一样,“奖罚”也是集体协商的内容。然而,以罚代管的用工管理制度,多是快递公司强制制定,并未与快递员充分协商。
沈建峰认为,从用工管理的角度看,以罚代管简单粗暴。计件工作制下,工资和数量挂钩,为了追求数量,常导致质量下降,以致于出现未经同意就将快递放入快递柜等情况。因此,要推进快递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将劳动定额多少以及奖罚制度通过合同、民主管理等将其明确下来。
“以罚代管是一种粗放落后的事后管理。”丁红涛认为,快递公司应建立从事后到事前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加强事前管理,对每个快递件从收到投全程监控,哪一环节有延误可以通过预警及时处理,从而保证快递及时送达。同时,应对快递网点给予资金支持和培训支持,为快递网点制订规范的法务手册、员工管理制度,逐步改变以罚代管的管理模式。(记者 甘皙)(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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